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17年5月12日公告

2017-05-12 10:33: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5月4日11时00分许,我大队溪东边防派出所官兵,在南安市水头镇水头西高速出口附近路边查获一厢式改装油罐车(车牌闽CE7C28),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成品油8.72吨。因上诉查扣的柴油来源及属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5月1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5月5日1时45分许,我支队在连江目屿岛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船舶(钢质结构,船身及驾驶台涂刷蓝灰色油漆,船长36.7米左右,宽6.05米左右),该涉案船舶内运载一批柴油,望船主见报后,在登报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船舶有效证件相关手续来我队认领,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联系电话:0591-83630110。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59号海警第一支队。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

2017年5月1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5月5日1时10分许,我支队在闽江口龙牙石附近海域查获一艘驾驶台悬挂“调楼F125”船号船舶(钢质结构,船身及驾驶台涂刷蓝灰色油漆,船长31.7米左右,宽6米左右),该涉案船舶内运载一批柴油,望船主见报后,在登报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船舶有效证件来我队认领,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联系电话:0591-83630110。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59号海警第一支队。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

2017年5月1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4月26日0时许,我支队在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长门村201省道公路路段查获2辆油罐车(车牌号赣CN6865/赣C5P06挂、车牌号冀JK1392/冀JNP11挂),其中油罐车(车牌号赣CN6865/赣C5P06挂)运载一批柴油,望车主、油主见报后,在登报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车辆有效证件及车载柴油相关手续来我队认领,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联系电话:0591-83630110。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59号海警第一支队。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

2017年5月12日

认尸公告

2017年4月24日4时许,龙岩市新罗区九一路华美达欢唱路段发生一起小型客车碰撞一男性行人,行人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死者年龄在60周岁左右,身高160CM,身形较瘦,平头短发,上身穿黑色羽绒服,下身穿咖啡色长裤,脚穿橙色皮鞋。请知情者速与我队联系。

联系电话:0597—110 0597—2108050

经办人:李崇辉 罗新林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建高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21062263332L。现声明作废。

福建高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遗失组织代码证副本,代码:71783797-5,声明作废。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下浒鑫浩海带加工厂不慎遗失圆形橡胶质公章一枚(内书:霞浦县下浒鑫浩海带加工厂;编号:350921100021342;直径:40毫米),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霞浦县下浒鑫浩海带加工厂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鲁班建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2011年12月29日颁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34001220701,编号3910-01256520,法人:李荣清,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甘棠支行,账号:1407021709008000451)。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鲁班建材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鲁班建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2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91350981587525673W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鲁班建材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吴景兴食品店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0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981600113460,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吴景兴食品店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台江区福兴和卤味店不慎遗失福州市台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9月2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注册号350103600417199,现声明作废。

台江区福兴和卤味店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朗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2月2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2MA345XEN0W,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企业将依法申请补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福州市朗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冠诚兄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遗失机构信用代码,代码:G1035098100161020W,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冠诚兄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莒溪大景景观花木种植家庭农场不慎遗失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6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825600138011,现声明作废。

连城县莒溪大景景观花木种植家庭农场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妙妙烧烤店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9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902600292443,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妙妙烧烤店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麦迪纺织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7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00008HT8R,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麦迪纺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友谊台球城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9月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600020296,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友谊台球城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三元区桂兰小吃店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1月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600079838,现声明作废。

三元区桂兰小吃店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淮土土特产商行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6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60013860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淮土土特产商行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康美镇左耳度假酒店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4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124521),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康美镇左耳度假酒店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泉港樟林工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2008年07月01日核发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71000093303,开户许可证号码:391001049570,银行机构代码:104397139600,法人:林万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账务名称:泉州市泉港樟林工贸有限公司,账号:405258366935,现声作废。

泉州市泉港樟林工贸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吴黎平:

本院受理原告郑亚弟与被告吴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58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吴黎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郑亚弟借款21200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5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16200元为基数,自2015年4月2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吴黎平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98元,由郑亚弟负担50元,由吴黎平负担548元;公告费360元由吴黎平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林玉生、陈美美:

本院受理原告刘庆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刘庆东请求本院判令:被告林玉生、陈美美偿还给刘庆东借款4万元及支付以4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月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黄吓英、吴秋叶:

本院受理原告杨燕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杨燕贞请求法院判令你们偿还其借款11万元及该款2015年5月12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本案由审判员林文良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林福亮、蔡珍强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王雪华、郭晓敏、薛伟美:

本院受理原告林明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林明珠请求法院判令你们偿还其借款70万元及该款2016年1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并由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本案由审判员林文良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林福亮、蔡珍强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徐玉美:

本院受理徐仁春与严碧莲、史绍明、陈碧忠、钟包根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456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1.陈碧忠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给徐仁春、徐玉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共计15385.7元;2.钟包根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给徐仁春、徐玉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共计30771.4元;3.驳回徐仁春对严碧莲、史绍明的诉讼请求;4.驳回徐仁春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徐仁春不服本院(2016)闽0322民初4562号民事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上诉状,徐仁春请求撤销本院(2016)闽0322民初4562号民事判决,改判陈碧忠、钟包根共同赔偿给你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348376.9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范鸿伟、范世枢:

本院受理原告吴祖庆与被告范鸿伟、范世枢、林兆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蔡金辉:

本院受理原告陈玉粦(又名陈玉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4民初42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蔡金辉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陈玉粦借款40万元及该款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利随本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方建新、陈碧霞: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聪诉被告方建新、陈碧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35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张雪英、黄志方:

本院受理原告王晚堂与被告张雪英、黄志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21民初7293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张雪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晚堂借款50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不超过年利率6%为限)支付自2015年8月1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王晚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25元,由原告王晚堂负担20元,被告张雪英负担110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陈盛广: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周文波与被执行人陈盛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6)闽0703执110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陈盛广所有的闽H88857东风日产牌汽车。我院依法委托福建开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闽开评报南字(2017)第Z014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合计为578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赖春珠、陈智强:

本院受理原告陈剑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求你们偿还借款300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曹和平:

本院受理原告林宝英、赖红妹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闽0121民初445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确认被告曹和平与原告林宝英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并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将讼争房产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吴秀清、唐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兴顺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吴秀清、唐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闽0121民初287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吴秀清、唐李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兴顺饲料有限公司货款240873元及自2016年7月1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承担讼费。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叶明金:

本院受理原告吴新铨与被告叶明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转化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在本院三沙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张昌闽:

本院受理原告吴家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7)闽0124民初601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池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郑明忠、郭金梅:

本院受理原告丁鑫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郑明忠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丁鑫英借款59万元并自2014年1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丁鑫英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陈尚清、黄丽英:

本院受理原告郑华武诉被告陈尚清、黄丽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被告向其支付借款1万元及其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何建东、吴慧敏: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国与被告何建东、吴慧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292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陈尚清、黄丽英:

本院受理原告郑华武诉被告陈尚清、黄丽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被告向其支付借款5万元及其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刘涵、黄碧青:

本院受理原告马先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20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八时三十分正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陈福基、李秀英:

原告蒋云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谢凯、张晓莉:

本院受理原告郑振西与被告谢凯、张晓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郑振西要求被告你们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0万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陈福基、李秀英:

原告蒋云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张莉:

本院受理原告徐智娥与被告张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17年3月30日作出(2016)闽0725民初992号一审民事判决。因原告徐智娥不服一审判决,于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出上诉,现向你送达该案件的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张莉:

本院受理原告范永玲与被告张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17年3月30日作出(2016)闽0725民初991号一审民事判决。因原告范永玲不服一审判决,于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出上诉,现向你送达该案件的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政和县竹之美工艺品厂: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政和县广发竹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魏克辉政和县竹之美工艺品厂、练树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25民初894号民事判决书:魏克辉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给福建省政和县广发竹业有限公司竹板款33352元及利息。本案受理费634元,公告费560元(已由魏克辉先行垫付),由福建省政和县广发竹业有限公司负担84元,魏克辉负担111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企业注销公告

本企业已在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特此公告。

福建康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泰宁业务部

住所:泰宁县杉城镇民主新街8号

负责人:余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9315771547T

注销原因:公司决定撤销

注销后,该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由其设立公司负责。

2017年5月12日

周妙水:

本院受理原告宋家春与被告周妙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5民初439号案件的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更正声明

本院于2017年4月12日刊登的福建法治报中一则公告的当事人名字、2017年3月31日刊登的一则公告的公告费有误,现予以更正;

1、行头被公告人“张孝清”应为“福建省富园竹木有限公司”;

2、“本案受理费5170元,由钟继清、周小红负担”应更正为“本案受理费5170元,公告费560元,由钟继清、周小红负担”。特此更正声明。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魏泽雄:

本院受理(2017)闽0723民初550号原告徐雪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按月利率1.8%支付自2015年1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合并公告送达上述俩案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闽0723民初55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决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林武淮、林金云:

原告林君怡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我院已作出(2016)闽0124民初19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林武淮、林金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林君怡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公告发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杨玉婷:

本院受理陈昕与杨玉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1民初455号民事判决。判令杨玉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陈昕借款7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计,从2017年1月9日起计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赖日清:

本院受理原告冯福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离婚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董学平、黄梅娟:

本院对原告王美玉诉被告董学平、黄梅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2民初3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德市蕉城区虎贝乡新亭村民委员会诉你方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霍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德市蕉城区虎贝乡新厝村民委员会诉你方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霍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德市蕉城区虎贝乡旧厝村民委员会诉你方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霍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闽清安源电器有限公司2017年5月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文筠

联系电话:13960899702

联系地址:闽清县坂东湖头街27号

闽清安源电器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文筠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7年4月19日经股东决定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李良缘、林雪玲等叁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李良缘

清算组成员:林雪玲

联系人:李良缘

联系电话:13459590153

联系地址:永春县工业园区榜德工业园

美佳格(福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合作社章程,于2017年5月3日经成员大会决定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吴延国、刘志坚等二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吴延国

清算组成员:刘志坚

联系人:吴延国

联系电话:13599931528

联系地址:永春县蓬壶镇八乡醋坪茶场

永春县昌荣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安市格林含笑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8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冯建忠

清算组成员:邢铖演 陈秀芳

联系人:冯建忠

电话:13859187779

永安市格林含笑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中金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2017年4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叶智繁

联系电话:18150305666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双溪镇中山东路85号

福建中金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松溪县鸿福茶叶专业合作社2017年4月27日的社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张成福

联系号码:18259339289

松溪县鸿福茶叶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金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4月27日股东会决议,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王起义

清算组成员:黄珍华、杨汝恩

联系人:杨汝恩

联系电话:13860558001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二村一幢后一楼

三明市金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博亨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5月10日股东决定,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陈求兴

清算组成员:陈金水、丁雪英

联系人:陈金水

电话:17705981035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9幢(泉州商会大厦)9层4号

三明市博亨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清算组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建瓯市青云泡沫制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王飞容

清算组成员:沈进晶 李凤芳

联系人:王飞容

电话:18950578810

福建省建瓯市青云泡沫制品

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平县国光休闲服饰有限公司2016年12月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刘云凤

清算组成员:方莲花

联系人:刘云凤

电话:13178188339

武平县国光休闲服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5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法律的规定,沙县万祥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350427100046594)经2017年5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电话;13559873367 联系人;吴丽霞

地址;三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金明路(三明市万欣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内)

沙县万祥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罗东玄济棋牌室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5月2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583600259149,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安市罗东玄济棋牌室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建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23376490405,现声明作废。

福建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兵各时代日用品商行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402600176824,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兵各时代日用品商行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三元区勤乐小吃店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5月2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600079731,现声明作废。

三元区勤乐小吃店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雨桐服装店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2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626600065987),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雨桐服装店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顺昌县建鑫竹木果农专业合作社遗失顺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721NA000250X,现声明作废。

顺昌县建鑫竹木果农专业合作社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易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4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81NA000189X,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易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旺良数码电脑店不慎遗失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10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本,注册号:350425600083917,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旺良数码电脑店

经营者:陈良炳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南靖县长泉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由南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12月19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壹份,其代码为:058443920,组代管:350627-014371,现声明该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作废。

南靖县长泉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下浒爱在星宫酒吧不慎遗失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10月1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为:35092160012391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霞浦县下浒爱在星宫酒吧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溪南镇叶友鸿电脑店不慎遗失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06月20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壹份,注册号为:35092160013901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作废。

霞浦县溪南镇叶友鸿电脑店

2017年5月1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佳佳工程机械维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2579286481D,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佳佳工程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