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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5月13日公告

2017-05-15 10:50: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4月6日16时许,我支队小乍边防派出所接报,在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路前黄镇路段查获的一部车牌为赣G52867的油罐车,油罐车内装载涉嫌无合法手续柴油约22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5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5月10日1时许,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船艇大队在晋江市西园街道下灶村传化物流有限公司内查获无合法手续台杂货(机械零配件,茶叶,化妆品等)137箱,现场未发现该批台杂货货主。因上述查扣的台杂货原主不明确,请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5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3月08日09时30分许,沙格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海边一民宅院旁查获一地下铁质油罐,该油罐内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若干(经测量1.84吨),现场未查获可疑人员。因上述查扣的1.84吨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3月25日

债权转让公告

福建万科药业有限公司(债务人)、李一彪、潘美霞、潘美玲(共同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行、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上梅先生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我行已将对你所拥有的编号为兴银三明(业一)流贷【2013】004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三明(业一)流贷【2013】005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合计人民币11,150,971.38元【截至2017年2月21日,其中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917,544.98元,利息人民币2,233,426.40元(包含罚息及复利)】及其他权益(与债权相关的担保权利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转让给高上梅先生。请贵公司及共同债务人自接到本公告后按上述《借款合同全称》的约定向高上梅先生履行全部偿付义务(若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市讯驰网络有限公司2017年05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方宇舒 联系电话:13635227275

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恒晟晶都10号楼8D

福州市讯驰网络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方宇舒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至简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05月11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远兴 联系电话: 13505056529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社庄工业区

南安至简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李远兴 成员:李远兴、肖荣光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白金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5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清荣 联系电话:13313933337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383号(龙岩国际商贸中心)A幢17层1723

龙岩白金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李清荣 成员:罗富仁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易源富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5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思苗 联系电话:15759666682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湖路翰苑颐园6幢2102室

漳州市易源富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张思苗 副组长:汪月婷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泉港区琳琳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纪要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刘小珍

清算组成员:刘海宝 陈幼珠

联系人:刘小珍 电话号码:15980322680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万佳商住楼108号店面

泉州市泉港区琳琳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建阳区鑫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5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施月华 联系电话:13850961073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山东站大武夷智慧旅游集散中心

南平市建阳区鑫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阳泰和竹木制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连健昌 联系电话:0599-5827538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37-1号

建阳泰和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5月1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5月11日股东会决议,邵武市安捷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6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 厉贺虎 联系电话:13706907707

邵武市安捷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金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5月9日股东决定,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林文海

清算组成员:李文俊、杨孙炜

联系人:杨孙炜 电话:18650968900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二十二层1号

三明市金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法律的规定,沙县兴达养殖有限公司(注册号:350427100044620)经2017年5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电话;13906989176 联系人;罗才育

地址;福建省沙县高砂镇冲厚村罗溪尾

沙县兴达养殖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小艾便利店不慎遗失松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24600103570),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小艾便利店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南平武夷泉美饮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4010002010801;编号:391001953269;账号:140600620900918579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剑州支行),现声明作废。

福建南平武夷泉美饮品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荣欣建设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月26日核发的电子执照壹份,电子执照号:10015100085334,现声明电子执照作废。

福建荣欣建设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精诚通讯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3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784600137174,现声明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建阳市精诚通讯店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闽越贡韵工艺品商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0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784600192118,现声明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闽越贡韵工艺品商行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永建涂料经营部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5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784600037855,现声明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永建涂料经营部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生茂树脂厂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1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784100007923,现声明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生茂树脂厂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武夷香食品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9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784600102913,现声明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建阳市武夷香食品店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东山东佳石村商行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2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社会统一代码:91350626MA2XWE0C1Q),现声明作废。

东山东佳石村商行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达丰种养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04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一本(注册号:350626NA000019X),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达丰种养专业合作社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东山翔源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社会统一代码:91350626MA3497362N),现声明作废。

东山翔源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桃源镇海翔废塑料再生加工厂不慎遗失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2月23日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350425MA3456J19D,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桃源镇海翔废塑料再生加工厂

投资人:黄金生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鸿鑫农机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215550714276;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霞浦县鸿鑫农机有限公司将依法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霞浦县鸿鑫农机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荔城区黄石丽萍理发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08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04600001690,现声明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荔城区黄石丽萍理发店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金柜整体家俬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05月2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贰份,注册号为:350304600168897,现声明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金柜整体家俬店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振业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霞浦县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证号:350921066597882。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振业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振业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霞浦县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证号:350921066597882。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振业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卓茂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07月14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个,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445194,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莆田市卓茂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李钦食杂店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6月2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执照注册号:350981600134749,现声明该正、副本作废。

福安市李钦食杂店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闽清县金沙镇城门山中溪电站不慎遗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张,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234975,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福建省闽清县金沙镇城门山中溪电站

2017年5月13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17年4月11日刊登的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沙格边防派出所公告有误,原文“2017年12月02日23时00分许……”应更正为“2016年12月02日23时00分许……”,现特此更正声明。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惠安山霞钜艺石材工艺品经营部不慎遗失由福建省惠安县国家税务局于2014年10月16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壹份,税号为:350521L74566050,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本作废。

惠安山霞钜艺石材工艺品经营部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维远华山木业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远华 联系电话:13950760815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东星村田厝205号

莆田市维远华山木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黄远华

2017年5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城厢区融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祖森 联系电话:13950753885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建设路392号

莆田市城厢区融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张祖森

2017年5月13日

陈九龙:

本院受理原告李晓伟与被告陈九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中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山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郑秀珍、柯澄明:

本院受理原告郑庆灿与被告郑秀珍、柯澄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吴亚九、傅福庆:

本院受理原告苏建成与被告吴亚九、傅福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陈树明、张盛蕊: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毅诺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6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福建海名威现代渔业有限公司、陈胜平、陈妙祥、林玲、陈圣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乡下厨房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黄进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被告福建信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995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冯妹连:

本院受理原告李赐文诉被告冯妹连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古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杭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陈翠、唐丽云、吴宏、建阳市鑫良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冯垂蔼诉被告你们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28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确认被告陈翠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榕民初字第738号《民事调解书》对被告唐丽云、吴宏、建阳市鑫良投资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属于原告冯垂蔼所有,截至破产清算日债权总额为3916308元。二、被告陈翠赔偿原告冯垂蔼律师代理费损失60000元。三、驳回原告冯垂蔼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吕磊:

本院受理原告赖清旺诉被告吕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137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利息3600元,共计本息23600元。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熊泉兴:

本院受理原告谢志生诉被告熊泉兴、刘朝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253号。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朝德一次性偿还原告的借款本金43.4万元,利息373240万元(从2013年9月22日起至2017年4月22日止,计43个月,每月利息为8680元,计373240万元),本息合计807240元,之后的利息,利随本清,被告熊泉兴承担连带担保的清偿责任。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福建省鑫海市政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雷德鑫:

本院受理原告官蔼艺诉被告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982号。诉请判令解散被告福建省鑫海市政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6: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福建省景隆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阮孙华:

本院受理原告海祥房地产(建阳)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景隆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阮孙华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024号。诉请判令被告福建省景隆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欠款及资金占用费5375000元。被告福建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阮孙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王宁:

本院受理原告姚杰与被告王宁民间借贷纠纷,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848号。诉请判令立即偿还借款10000及利息。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下午15: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林国贵、陈双:

本院受理原告郑开煌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4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吴来源、吴玉辉、叶丽平:

本院受理原告仙游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仙游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请求法院判令你们偿还其交通事故垫付款56616元及该款自2017年2月24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本案诉讼费由你们及林梅连承担。本案由审判员林文良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林福亮、蔡珍强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林明英:

本院受理原告吴世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5日8时1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王苏华、刘乔陆、苏晓隆、林春秀、陈艳、刘礼彬: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王苏华、刘乔陆、苏晓隆、林春秀、陈艳、刘礼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邱喜从、叶清、刘昌亦、刘昌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55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邱喜从、叶清、刘昌亦、刘昌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55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林美仁、卢亚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石其花、苏华、林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宁德市日晨贸易有限公司、李碧玉、卓碧淋、李建文、陈丽: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5307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福建建都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建业地产有限公司、许明建:

本院在执行厦门骏德行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建建都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建业地产有限公司、许明建债权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福建建业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福鼎市桐山古城东路22号地块在建工程项目,并由本院委托福建德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现已作出福德信房估[2016]宁法085号评估报告书。现本院对上述评估报告 书依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福鼎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洛阳新创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佳视数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洛阳新创置业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闽0111民初914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陈伟、徐小玲:

本院对福建省毅诺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陈伟、徐小玲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林良虎、王春芳:

本院受理原告刘正宇与被告林良虎、王春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方素芬、黄晨东:

本院受理原告黄仕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4民初162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一、方素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黄仕杰借款本金72万元及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已支付的利息款10万元应予以扣除),其中55万元借款的利息 从2011年8月15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15万元借款的利息从2013年5月13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2万元借款的利息从2013年6月2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黄晨东、黄宇红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对上述债务负偿还责任。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黄其南:

本院受理原告黄其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黄其清诉请判令你立即返还借款人民币50000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魏文(福建省福清市宏路宏路村宏东49号)、陈清兰(湖南省祁阳县浯溪镇浯溪中路117号):

本院受理张忠银与魏文、陈清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依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张忠银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魏文归还原告投资款1420万元及利息;2、判令陈清兰偿还上述债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宏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杨赵江:

本院受理原告苏浩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被告刘水生、徐黎峰: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本院(2016)闽0622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天内,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发生法律效力。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林海(男,1981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永泰县丹云乡翠云村溪尾5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5198108205518):

本院受理原告李增象与被告林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如遇节假日顺延)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卓功璧(男,1976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北山村卓朱里367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7607014313)、林演(女,197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京林村六林317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410202002):

本院受理原告姜燕琴与被告卓功璧、被告林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10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苏明祥(男,1984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苏杭663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8402133013):

本院受理原告寇海涛与被告苏明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如遇节假日顺延)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林建辉(男,1977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沙尾村上楼,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7706125158):

本院受理原告王艳芳与被告林建辉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4664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陈银钱(男,1981年2月17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鹤上镇岱岭村陈厝52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102174332):

本院受理原告李丽双与被告陈银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4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卓功璧(男,1976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北山村卓朱里367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7607014313)、林演(女,197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京林村六林317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410202002):

本院受理原告李雪红与被告卓功璧、被告林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张燕清:

本院受理原告黄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林伟星(男,汉族,1985年11月27日出生,原住福建省长乐市航城街道郑和西路300号蔚蓝国际,现住址不祥。)、恒拓贸易有限公司(原住所地:长乐市漳港街道空港滨海花园,现住址不祥):

本院对原告艾浩宇诉被告林伟星、恒拓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罗小林、周克宣:

本院受理原告林文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梧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高新:

本院受理原告王实果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陈建珠、女,1979年4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长乐市玉田镇,现住址不详:

我院受理原告谢银木与被告陈建珠离婚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子谢英剑归为原告直接抚养教育,抚养费原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陈苏珍:

原告王功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郑栩鑫:

原告陈善琳诉黄志远、郑栩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017)闽0182民初450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如不服本裁定【(2017)闽0182民初450号】民事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林承其、林桂芳:

原告李云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林祥海:

原告陈淑娟诉被告林祥海、林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38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林祥海、福建新海域投资有限公司:

原告陈淑娟诉被告林祥海、福建新海域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3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吴永成:

本院受理原告郑春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15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八时三十分正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邱玉堂、林淑珠:

本院受理原告林光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福建贝惟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三明市宾峰商贸有限公司、张邦建、刘纯铮、俞丽琴、赖晖、赖金萍、张宏业、陈丽梅: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与被上诉人福建贝惟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三明市宾峰商贸有限公司、张邦建、刘纯铮、俞丽琴、赖晖、赖金萍、张宏业、陈丽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丁海林: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223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8月22日依法作出裁决,你应于本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5月13日

刘涵、黄碧青:

本院原告莆田市荔城区新度和诚贴合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3民初25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莆田市荔城区新度和诚贴合厂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11元,由莆田市荔城区新度和诚贴合厂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马丽萍与林惠章(持证人:林惠章,结婚证字号:闽航结字第010403244号)结婚证一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7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东鑫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由大田县国家税务局、大田县地方税务局于2008年07月15日核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壹本,税号:闽国税登字350425764064514号,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东鑫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良兴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