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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法院首开专业法官会议会诊疑难案

2017-05-26 08:50: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6日讯   “听了大伙的意见,茅塞顿开,对这案件有底了。”上杭县人民法院第八团队法官赖小华开完民商事法官会议后,松了口气。

5月19日下午,该院召开首次专业法官会议,组织讨论赖小华承办的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此案案情复杂,标的额大,在合议庭合议时,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出现了意见分歧,眼看审限所剩无多,承办法官陷入焦灼。

今年4月,为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上杭法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讨论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提供平台让承办人向资深法官“借脑”,集体会诊疑难案。在分管领导的提议下,该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请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会议由分管民商事副院长主持,6名资深法官参加,2名年轻骨干法官列席,承办法官向全体与会法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相关证据,参会法官认真听取案情介绍,围绕证据分析、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依次独立发表意见。会上,大家各抒己见,讨论气氛热烈,有资深法官的老经验,也有年轻法官的新理念,参会法官出主意、想办法,提供司法智囊。

锦囊虽好,但仅供参考,法官会议仅具有咨询性质,讨论结果仅供主审法官、合议庭参考,法官会议意见采纳与否,由主审法官、合议庭决定,不具有强制性,审判责任仍由主审法官、合议庭承担。

据悉,为规范法官会议制度,该院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设立综合法官会议和民商事法官会议,成员由5年以上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成,高学历青年法官和年轻审判骨干列席参加,会议经召集,有半数以上法官会议成员参加方能召开。《规则》明确了会议的召开程序、意见制度、会议记录要求等,并确立了专业法官会议作为审委会的过滤机制,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合议庭经复议形成一致意见的,原则上不再提交审委会讨论。

“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集思广益,充分发挥了资深法官和精英法官的作用,为审判提供智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推动法官会议常态化开展,把脉会诊疑难案,促进疑难案件的快速审结”上杭法院副院长、民商事法官会议召集人丘福琴如是说。

(陈立烽 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