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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执法”驱除灰色利益

2017-05-26 09:29: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我省消防部门创新改革服务城市综合体消防管理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6日讯   近年来,大型城市综合体在各地不断涌现并呈迅猛发展势头,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安全不和谐现象。一些城市综合体商业、物业管理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甚至以消防审批和施工为由,向新入驻的商户收取消防设施配套费、装修改造保证金、泄水费等,甚至因此造成局部消防设施使用存在问题。

省消防总队在开展优质高效的改革便民服务行动中,主动简政放权、优化审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城市综合体内场所消防监督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综合体内设场所消防监督工作,坚决打击个别综合体商业、物业管理单位以消防行政审批和施工名义向商户征收各种不公平不合理费用的行为。从源头封堵综合体商业、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工程公司谋求灰色利益空间,并加大相关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综合体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某城市综合体外景图

直击痛点

新商户入驻或吃闷亏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目前共有城市商业综合体57个,其中大于10万平方米的城市商业综合体达23个。通过对实地走访、暗访询问等方式,笔者对全省数家城市综合体进行调查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聚焦于——

其一,综合体内设场所消防工程改造收费高。在对福州马尾某城市广场已申报消防审批商铺的走访中发现,当初商铺消防设施装修改造的施工费用均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这对新入驻商户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泉州市丰泽区某商业综合体内从事消防设施改造装修的消防工程公司,提供的市场改造收费标准约为80-120元/m2,部分公司达到150-200元/m2,均比实际施工成本和合理收费高出不少。据福州某城市广场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透露,城市综合体一般体量比较大,内设场所众多,每一个新商户入驻综合体后都会进行店铺装修;由于商户急于开业,希望能把店铺装修期限压缩到最短,综合体的商业、物业管理单位也会以商户装修时不能破坏原有消防系统完好等为理由,向商户推荐消防工程公司。迫于种种压力,商户一般都会接受综合体管理方指定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某城市综合体微型消防站

某城市综合体外墙张贴消防服务改革措施

其二,假借消防审批和施工名义乱收费。部分商业、物业管理和维保企业为了追求个体的经济利益,以商户装修工程需经消防部门审批为由,向入驻商户收取消防配套费、装修改造保证金、泄水费、设备调试费、报警点位增容费等,由商业、物业管理单位指定消防工程公司负责施工。同时,综合体商业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还制定严格的规约,迫使新入驻商户按照他们的安排进行施工装修,失去自由选择的空间。福州市区某城市广场规定,如果商户自行施工导致喷淋爆管每次罚1000元、导致消防报警系统故障每次罚500元等。这些规定虽然对于保护综合体主体建筑的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作为向商户介绍甚至指定装修消防改造设计、施工单位的借口。据泉州某城市综合体商户潘某介绍,如果入驻商户不委托综合体管理方指定的工程公司施工,可能需要向综合体管理方缴纳更多的费用,甚至会被刁难。福州某城市广场一婴幼儿游泳馆因未向物业提前报备装修手续、未及时申报消防审批,被物业停水停电。

其三,审批程序较为繁琐。根据现行的消防法规,城市商业综合体内设场所均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相对于大场所,一些小场所面积小、投入小、经营也相对简单,局部改造变更不大,对总体的消防安全影响较小,但二次装修消防审核的前置条件和程序与规模较大场所一样,需经历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环节。若是公众聚集场所,还需要通过开业前检查,手续较多,并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出具施工蓝图。因此很多商户就委托商管、物业企业代为办理,也导致乱收费、高收费现象的滋生。

上述现象引起了省消防总队的高度重视,并被作为深化执法服务改革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