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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司法保护之“连江模式”

2017-06-03 12:08: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铁肩担起绿色发展天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日讯   连江县位于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北翼,森林、海洋、矿产等生态资源丰富,是全国鲍鱼之乡和温泉之乡、全国第二大水产大县,福州第二水源地敖江穿城而过。近年来,为了守护这绿水青山和如画风景,连江县法院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逐步打造近海生态环境和山林陆地环境司法保护“连江模式”,为福建连江“国家级生态县”的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多元化解打造无讼林区

2014 年5 月,连江县蓼沿乡溪东村村民与下车林场因林地种植杉木引发纠纷,且长期僵持不下。得知情况后,连江法院生态审判合议庭立即启动涉林纠纷多元调解及诉前调解机制,主动联系县林业局、蓼沿乡政府、村委会、特邀生态调解员等相关部门人员开展联合调解。不到一周,该起涉林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我在环境保护工作岗位上工作近6 年,始终对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抱有热情,担任人民陪审员后,我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好生态案件陪审职责。”作为连江县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人的陈朝阳,在连江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 倍增计划”期间,主动报名担任了该院的人民陪审员。

为满足新型生态案件专业需求,该院先试先行,选任了6 名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熟悉生态保护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专门出庭陪审各类涉生态案件,为生态环境案件评议裁决提供专业技术支撑;聘请了首批4 名热心生态保护工作的专业人士担任生态审判特邀调解员,拓宽民意沟通和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完善生态审判机构建设。

同时,为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纠纷的多元化解力度,该院已陆续与县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环保协会等单位、协会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诉调对接联席工作机制协议,成立了各类生态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多元共治、多元调处、多元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共同推进无讼林区、矿区、海区建设。两年来,该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已成功调解涉生态纠纷18 件。

“生态环境,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连江法院承担起司法服务生态建设的责任,大力推进生态资源保护,有力打击犯罪,有效化解纷争,为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连江县法院院长林岩说道。

补植复绿重塑青山绿水

今年3 月,在植树节来临前夕,连江法院生态合议庭的法官们来到头镇红红岩山场平整林地,前来查看补种林木生长情况,发现这里的相思树、马尾松长势良好,三年前受到破坏的林区已渐渐得到修复。

2014 年3 月至7 月间,被告人李某为了在头镇后二村红红岩山场新建“天师观”及通往“天师观”的道路,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雇佣他人挖掘机进入红红岩山场平整林地,施工造成山场林地原有植被被严重毁坏。经鉴定,被占用林地面积达到13.15亩。

连江法院审理该案时,鉴于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已积极开展补种复绿工作,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连江县境内山峦叠嶂、林区密布,林木资源丰富,随意采伐现象频发。对此,连江法院在加大对涉林犯罪、涉林违法行为的惩治、教育力度的同时,创新生态修复性司法措施,判决补植补种或恢复原有生态环境,以抵偿经济损失或纳入刑事量刑考量范畴,推进受损区域的生态恢复工作。

“我们道家讲究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万物和谐,然后我却为了修建道馆而破坏植被,实属不该,感谢法院给了我这次悔改机会,我一定会把这些植被重新种植起来。”宣判后,李某这样说道。

据了解,2013 年以来,该院已责令21名行政非诉案件被执行人限期补种林木达近百亩,存活率75%。责令4 名刑事被告人补种林木100 亩,滥砍滥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受到破坏的山区、林区重披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