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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未检工作显成效

2017-06-08 09:15: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知心帮教 观护未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8日讯  近年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构建预防与矫治交叉的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帮教工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89件118人,不批准逮捕22件34人,捕后变更强制措施13件16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8件167人,不起诉40件62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29件47人)。该院先后获得莆田市三八红旗集体、莆田青年五四奖章、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

一机制、两思维

让关爱更有智慧

2014年1月,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设立独立的未检机构以来,就在莆田市率先启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同时,制定《合适成年人参与检察阶段刑事诉讼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细则》《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布程序规定》等制度,逐步建立未检工作的特殊制度体系。

“有了这一体化办案机制,不仅健全了机构,完善了制度,还推动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建设。”城厢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介绍说,“此外,我们还有两种办案思维,就是宽严相济。”

检察院对成年人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的案(事)件进行严厉惩处。而对于过失犯、未遂犯、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犯罪,确有悔罪表现的,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

2016年7月16日,该院对在校生林某等未成年人抢劫案拟作附条件不起诉进行不公开听证。通过听证,起到了普法宣传和教育未成年人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以来,该院共不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34人,非羁押率为43.1%;不起诉62人(其中法定不起诉8人,存疑不起诉5人,相对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47人),不诉率为38.7%。

三平台、四方式

让帮教更有温度

2015年6月,该院接受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委托,联合对涉嫌诈骗的莆田籍未成年人黄某展开跨区域协作帮教。

该院指定专人负责黄某的帮教工作,经常了解关心黄某的生活情况、思想动态,安排其到莆田市福利中心老人区参加义务劳动,开展劳动教育;还安排黄某参观闽中革命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经过两个月的“套餐”式课程帮教,黄某能够主动汇报每月的动态。该院干警还主动与翔安区检察院联系,通过电话、邮寄材料等方式积极反馈帮教情况,确保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这是该院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构建多元化帮教管理格局三大平台之一的检察机关异地协助平台。此外,该院还推动建立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平台。今年5月联合区综治办、共青团区委共同出台《2017年度创建城厢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社区)”工作考评内容》,形成本地特色,构建起政府职能部门、学校、家庭、村居(社区)“四位一体”的帮教平台,受到各方的肯定。

除了这3个帮教平台外,该院还延伸职能健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网络,健全社会调查助力帮教、不捕不诉考察帮教、庭审教育联合帮教、心理疏导深入帮教四套帮教方式,让帮教工作更加贴近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