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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6月8日公告

2017-06-08 11:31: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债权催收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已将下列企业的债权转让给霞浦县商业总公司,并于2013年7月1日在《福建工商时报》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

现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向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发出催收通知如下:请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依约履行偿还债务本息的义务或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利息计算到2013年12月20日止)。特此公告。

霞浦县商业总公司法定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258号,联系电话:18905930788,13509557218联系人:林先生 高先生

霞浦县商业总公司  2017年6月8日

认领公告

2017年4月18日23时00分许,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打厝村查获一部闽CC1W83厢式货车,该车后油罐共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2.13吨。

2017年4月18日23时00分许,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打厝村查获一部闽CB2K17厢式货车和一部闽AZ608R面包车,闽CB2K17厢式货车车后油罐内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2.24吨,闽AZ608R面包车车后油罐内共查获合法手续柴油7.57吨。

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和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案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5月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4月19日20时50分许,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在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驿坂高速路口旁一块空地查获一部闽C8N103厢式货车,该车后油罐共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4.19吨。 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和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案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2017年4月19日23时00分许,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在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坑仔底村一厂房内查获油罐,在该油罐中共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7.45吨。

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案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5月4日

认领公告

2017年4月20日23时20分许,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在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324国道旁一空地查获一部闽CW7773面包车,该车后油罐共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1.83吨。 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和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案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5月5日

认领公告

26 2017年4月21日4时25分许,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上路口路段查获一部闽CU670V面包车和一部闽CV296U面包车,闽CU670V面包车车后油罐内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2.3吨,闽CV296U面包车车后油罐内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2.11吨。

2017年4月21日20时00分许,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在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查获一部闽C86697改装,该车后油罐共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吨。

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和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案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泉港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5月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5月24日11时许,泉州边防支队围头边防派出所在海警支队和边防支队组织下开展统一行动,在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海域附近检查时,发现一艘疑似“三无”船舶(铁质铁壳船,黑色船身,无动力,大约12-13米,宽3米多,船上无人,腐蚀比较严重)现场海警官兵上船检查,发现该船无法启动。现场未查获涉案人员。因上述查获的船舶船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6月8日

陈光(女,1973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金峰镇三星村西厝98号,现住址不祥,身份证号码350126197312136320)、董钦林(男,1978年4月22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文岭镇文岭村文美,现住址不祥,身份证号码350182197804226817))

本院受理原告长黄贤碧与被告陈光、董钦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0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江全文、谢甲连夫妇:

本局办理你(们)违反规定生育一案,因你(们)外出,至今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催告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六十日起,即视为送达。

根据《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9月23日作出并公告送达),你们应在2016年12月23日前缴交社会抚养费人民币54230元(大写伍万肆仟贰佰叁拾元整 ),目前已缴纳社会抚养费0元,现仍欠社会抚养费54230元。限你们在10日内到庐丰畲族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缴交。逾期不交,我局将申请上杭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仙游县王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7年6月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 张建伟联系电话:13205940678

联系地址:仙游县枫亭镇枫亭西路263号

仙游县王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 张建伟成员: 温加风、谢朝梅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曼尼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6月6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郑汝婷 清算组成员:徐俊杰

联系人:郑汝婷 电话:18750428888

泉州曼尼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建阳区公元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3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13809580382

南平市建阳区公元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6月6日股东决定,三明春华秋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9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13799195772 联系人:陈双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和洋村大洋头

三明春华秋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一木三水生态农场有限公司2017年03月3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小组组长:郭清河 成员:杨春河、沈炳泉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黄山村康厝

联系电话:15159704302 联系人:郭清河

南安一木三水生态农场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清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06月06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吕少辉 联系电话:15805005225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仁福村上厅5号

南安市清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吕少辉 成员:黄荣辉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嚼仕派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0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加丽 联系电话:13959606266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元湖村

福建嚼仕派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郑加丽 副组长:陈昌伟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芦桥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1日股东会决议,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汪长禄

清算组成员:张祖龙、方连山

联系人:汪长禄 电话:18760253056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洋溪镇洋口仔村136号

福建省芦桥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聚宝石业开采有限公司2017年6月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郑建阳 电话:15399068888

清算组成员:尤东升 王金国

南安市聚宝石业开采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泉港中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吴毓钦

清算组成员:潘洪梅

联系电话:13489883880 联系人:吴毓钦

泉州泉港中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明武货运车队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1本,注册号:350403600068169,特此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明武货运车队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诚实家电商场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07月2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460013268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诚实家电商场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镇少铭石材经营部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05月1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583600314756,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南安市水头镇少铭石材经营部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福建绿森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19日核发的电子执照壹份,电子执照号:91350100052300259c,现声明该副本作废。

福建绿森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诚泰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橡胶质公章一枚(内书:霞浦县诚泰投资有限公司;编号:350921100052983;直径:40毫米),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霞浦县诚泰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天宝模具材料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福鼎市税务局2008年8月19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纳税人识别号350982678462743,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天宝模具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天宝模具材料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代码67846274-3,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天宝模具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家家美装饰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钟小根 联系电话:13375063788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社区东园路三组团202

莆田市家家美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钟小根 副组长:吴智勇

2017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妮菲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庄跃如

清算组成员:庄黎军 庄阿裕

联系电话:18159132888 联系人:庄跃如

泉州妮菲雅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杨丰干小吃店不慎遗失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7月2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425600147798,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杨丰干小吃店

经营者:杨丰干

2017年6月8日

林品扁:

本院受理蒋贡勇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黄志铭、黄玮珊:

本院受理原告郑志雄诉被告你们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陈燕春、林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彭金峰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委托调解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吴斌、卓向荣: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琴与被告吴斌、卓向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王绍华:

本院受理原告肖珍珠诉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王宪、林雅红:

本院受理原告蔡勇仁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申请复议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柯晓东、沈青园: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7日

林志群:

本院受理原告林军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郑金富:

本院受理原告黄建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福建聚辉工贸有限公司、漳州益佳贸易有限公司、李剑云、林恬玲、许建辉、廖子良、林清花、汤乌面、许淑娟、郑晖冰、郑金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钟卫强:

本院受理原告杨美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魏增良:

本院受理原告朱张华、余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杨绍香:

本院受理原告吕丁丁诉被告杨要绍香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7)闽0427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准许吕丁丁与杨绍香离婚;婚生子吕粤,曾用名吕梓菡由吕丁丁直接抚养,杨绍香自2017年6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抚养费600元,至吕粤年满十八周岁且独立生活为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钟丽琴:

本院受理原告杜启香与被告钟丽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541号起诉状副本(原告诉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钟丽琴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80万元及利息(暂计至2017年3月8日共计人民币45.92万元,实际利息应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钟丽琴:

本院受理原告张平与被告钟丽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542号起诉状副本(原告诉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钟丽琴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及利息(暂计至2017年3月8日共计人民币107.2万元,实际利息应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福建省沙县福隆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尤溪长固制杆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沙县福隆建材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鄢金铨(男,1979年2月22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永泰县大洋镇麟阳村后城门13号,现去向不明,身份证号350125197902224412)、宁海珍(女,1987年3月3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永泰县大洋镇麟阳村后城门13号,现去向不明,身份证号430521198703035724):

本院受理原告黄金党、陈代凤与被告鄢金铨、宁海珍、华增康、林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吴振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2日下午15点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孙金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10点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张筑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宋细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林剑韩、林国良:

本院受理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3民初3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宁德市裕发水产有限公司、张裕星、周秀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德市裕发水产有限公司、张裕星、周秀华、张德寿、张裕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2531号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林尚荣、林妹: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2516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吴国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何树仁、陈小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郑圣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施松年、孙翠松:

本院受理原告蔡廉妹诉被告施松年、孙翠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3民初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施松年、孙翠松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蔡廉妹借款3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1月1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施松年、孙翠松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福建省三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无锡市台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36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建省三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无锡市台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款200010.6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吴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胡志敏、肖成良、伊治邦、谈井生与被告吴志强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本院第1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晋江市奥博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对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诉晋江市奥博服装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11民初5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曲志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曲志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熊涛: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熊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卓维春、陈晓晖、福建鱼批网贸易有限公司、福建诚泰水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文英与被告卓维春、陈晓晖、高科文、福建鱼批网贸易有限公司、福建诚泰水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21民初540号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后即视为送达,并于送达之日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王长发:

本院受理原告赖惠荣诉你与李天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陈富: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盛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张振文、陈水莲:

本院受理原告翁美云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2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伊世盆:

本院受理原告梁泽旺与被告陈万祥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被告伊世盆归还借款本金11500元,并按每月230元支付自2015年11月25日起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2、被告陈万祥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闽0723民初6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张小巧:

本院受理原告梁泽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2万元,并按每月300元支付自2016年6月25日起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闽0723民初6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陈其雄、陈碧玉:

本院受理陈玉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陈作裕、罗秋妹:

本院受理原告林友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6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滨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王建勋、李秋月:

本院受理原告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街信用社与被告王建勋、李秋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延群与你因确认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劳仲案[2017]418号裁决书,其中裁决事项如下:申请人张延群与被申请人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2016年4月15日起解除。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委(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8劳动大厦五层)领取榕劳仲案[2017]418号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李芝云:

本院对原告李美金诉你被告李芝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8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郑庆松、梁旭彩、长乐翔峰针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下称平安银行长乐支行)与被告郑庆松、吴月雪、谢瑞熊、梁旭彩、长乐翔峰针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36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郑庆松偿还平安银行长乐支行借款本金3966199.4元,并偿付借款利息。二、吴月雪、谢瑞熊、梁旭彩、长乐翔峰针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向郑庆松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蔡敏晖、长乐华荣实业有限公司、刘慧华、李国强、陈俊华: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下称平安银行长乐支行)与被告蔡敏晖、长乐华荣实业有限公司、刘慧华、李国强、陈俊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36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蔡敏晖偿还平安银行长乐支行借款本金3175213.3元,并偿付借款利息。二、长乐华荣实业有限公司、刘慧华、李国强、陈俊华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向蔡敏晖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福州众至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福建经纬新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众至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8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福州众至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赔偿福建经纬新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税款损失172717.09元及律师代理费损失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林雪贞、李松宝:

本院对原告李柏开诉被告林雪贞、李松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553号、(2017)闽0182民初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林国福:

本院受理申请人长乐申远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申请人你财产保全一案,现该案已审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财保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林国福坐落于长乐市单元房一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韦耀文:

本院受理原告瞿昆明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瞿昆明要求你偿还货款131577.2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陈喜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长乐市水产供销公司与被告陈玉芳、陈喜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1、被告陈玉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原江田水产站松下收购点改建的房屋交还给原告,并向原告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2、被告支付被告陈玉芳建筑物补偿款1513162元;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4、驳回被告陈玉芳的反诉请求。判决后,原告福建省长乐市水产供销公司与被告陈玉芳于法定期间均提起上诉。因本院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284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厦门山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车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399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6年12月27日作出[2016]榕仲裁字第707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裁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注销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田县环境科学学会研究决定,因人员分工调整以及相关业务发生变化,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拟予以注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学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学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刘文林

清算组成员:黄耀辉、陈蕃武、阮红艳、范首瑜、吴玉春、李建军。

联系人:刘文林 联系电话:13605986363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环保局

大田县环境科学学会清算组

组长:刘文林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绿然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0月10日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1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403MA2XN10E3R,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绿然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张亚郡涂料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8月2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460039496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张亚郡涂料店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欧科达电器商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5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702600246203,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欧科达电器商行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泉港区煌霓水泥制品厂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代码号:75138606-X,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泉港区煌霓水泥制品厂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金星传媒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32001477301,账号:35050168710700000245,声明作废。

福鼎市金星传媒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三六五贸易有限公司遗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彩虹支行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32000779204,账号:428662803036,声明作废。

福鼎市三六五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小城小吃店不慎遗失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6月2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425600146125,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小城小吃店

经营者:陈长城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