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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2017-06-13 08:42: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坚持 创新 服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3日讯   今年5月,三明市检察院公诉处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这是该院在今年短短半年里获得的第8项荣誉,为该院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再添浓墨重彩一笔。

据了解,三明市检察院始终把“好在坚持、贵在创新、重在服务”创建思路,贯穿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连续四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继续向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目标迈进。

好在坚持

“要围绕亲和司法公信检察,文明机关人民满意目标,持之以恒地推进文明单位创建,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充分激发队伍活力、致力提升检察形象。”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的意见,引起大家共鸣、成为党组决策,变成干警的自觉行动。

从2000年起,该院连续18年坚持开展春季队伍整训,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每次抓住一个重点,利用春节节后上班的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开展为期一周左右的集中整训。近年来,相继开展以“牢记誓言、执法为民”“尽责任、敢担当”等为主题春季队伍集中整训活动,帮助干警进一步明确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目标,凝聚创建共识。

岁末年初,该院还召开固强补弱分析会,梳理争先进位措施。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办法,明确文明单位创建责任,帮助机关干警强化尽责担当意识;落实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措施,强化跟踪督察,致力推进创先争优。

贵在创新

“在创新中巩固创建成果、在创新中培育特色经验、在创新中打造亮点品牌。”三明市检察院做足功夫,组织开展“一院一品牌、一处一亮点”创建活动,相继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确保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紧扣时代主题。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积极推进行政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清流县检察院成功办理清理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启行政公益诉讼先河,成为全省首例、全国第二例胜诉案件。同时,该院业务主管部门强化示范带头和督促协调职能,确保公益诉讼试点全面铺开,自2015年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13个单位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73件,先后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6件,在全省率先实现两级检察院全覆盖、零空白的目标,有力地维护公共利益。

该院生态检察部门探索建立“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生态治理机制,推进沙溪流域、文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得到社会各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