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德化治理“公职老赖” 法院“催债书”发到其“娘家”

2017-06-20 09:10: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0日讯   近日,德化县法院向该县部分行政机关发出了一份特殊公函。这份名为《失信信息告知书》的公函明确指出,这些单位中有部分公职人员已经被法院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该县不久前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作为“公职老赖”的“娘家”,这些行政机关有义务督促其单位“老赖”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免影响“公职老赖”本人和单位的年度考核、综治考评等工作。

据了解,德化县法院共向38个县直单位、乡镇政府发出了《失信信息告知书》,涉及97名“公职老赖”。这份被称为“催债书”的公函在“公职老赖”和相关单位中引发了不小的震动。据统计,“催债书”发出之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就接到相关单位20余个电话,表示将尽快催促“公职老赖”还款。

该院执行局局长周成铭表示,对这些“公职老赖”要出狠招、下重板,除要向单位告知、向社会公告外,还要将失信行为与干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相挂钩,如果一名干部成了“老赖”,其相关考核就应被评判为不合格,使其失去职务晋升的机会。

(林俩福 陈公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