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管”的无证托管所 福州仅泰禾红树林小区就有约30家
2017-06-21 08:27: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我国法律法规在“托管”方面存在缺失 近年来,住宅区内经营托管所的现象屡禁不绝,对小区业主造成了极大困扰。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住改商”是对住宅法定用途的改变,是对既有秩序的破坏,居民住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所以但凡是存在于住宅区内的托管所,大多是无证经营的。如果发现小区内存在无证托管所,可以进行投诉。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兆增认为,托管所的存在,是符合市场需要的。现在的许多家长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孩子,放在托管所是不错的选择。但目前并无专门针对“托管”的立法,大量存在的家庭式托管所恰好反映了我国法律法规在“托管”这块存在缺失。 丁兆增表示,一家托管所涉及教育、饮食、卫生、安全等多方面。这就需要工商、教育、卫生等多部门共同监管。但目前并无牵头管理部门,不同区块分不同管理部门,导致主管部门缺失。 “最重要的是需要专门立法管理‘托管’。” 丁兆增建议,“‘堵’不如‘疏’。应该明确托管行业的准入机制,提高办理门槛,给孩子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本报记者 周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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