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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匿15年的“诚信会头”

2017-06-22 09:40: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靠着“女强人”的光环,她在村里搞起了“标会”。之后,又以高息向村民借款。

然而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最终难以为继——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2日讯   曾几何时,晋江市池店镇的李某英和丈夫李某宗在村民的眼里俨然是成功人士,更是村里有名的“诚信会头”。当李某英和李某宗玩起资本套路,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向村民借钱时,大家都愿意把钱借给他们。哪想李某英夫妇转身便将所借来的钱用于建房、旅游、日常大量开支等。吹大的牛皮终究会破,没有任何实业支撑的利益链断裂,利滚利的高额利息便成为拖垮一切的最后一根稻草。最终李某英夫妇携款潜逃,一逃就是15年。

李某英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她为何会陷入巨额集资诈骗案?她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玩转”资本套路,最终玩火自焚的?

日前,晋江市法院通报了这起尘封多年的集资诈骗案详情,这也是该院审理的首起集资诈骗案。

村民纷纷参与“标会”

1970年出生的李某英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并不影响李某英成为村里的名人。建新房、大办生日宴、全家旅游……这是村民眼中李某英一家令人羡慕的生活,李某英也是村民眼中的女强人。1991年,李某英与丈夫李某宗即开始在村里向村民做起“标会”生意,正是因为有了“女强人”的光环,很多村民一存下钱就交给李某英,参与民间标会。

“我们夫妻发展二十几宗‘会仔’,每宗有20多人,每个会员每月交50-500元的会钱,如果他们需要钱,就以一定的利息把‘会仔’标走。”由于均能按时支付“会款”,李某英和李某宗在村里又加上了“诚信会头”的标签,如此一来就更取得村民的信任。“他们夫妇在我们村民的眼中就是会赚钱的能人,大家都觉得把钱交给他们,很放心。入会后,他们也能够按时付‘会款’,这样我们就更相信他们了。”从1996年至1998年间,李某英手中就握有数百万元的民间标会款。

高息为饵大肆借钱

然而,好景不长,1996年开始,李某宗因开厂做生意亏损、倒闭,加之需要筹集“标会”款项,李某宗和李某英开始以所办鞋厂缺乏资金购买原材料和基建鞋厂为由,以每月2分至3分(即每月1万元支付200元至每月1万元支付300元)的利息向村民借款。

“刚开始,我们有按期支付利息款,别人比较相信也愿意借钱给我们。”落网后,李某英交代说,每次借钱都是他们夫妻俩一起出面。因丈夫不会写字,借条大部分由其书写,丈夫则负责点钱、收钱。借来后,钱款均有丈夫保管,需要用钱时,只需说一下便可使用。

经调查,从1996年至1998年6月期间,李某英夫妇共向李某亮等57人(户)村民借款230多万元。直到1998年6月底,李某英不仅没有支付向村民承诺的利息,连上门讨债的都找理由推脱,这才引起了村民的怀疑。此时,村民们才发现李某的鞋厂已经停产数月,而所借款项也大多用于挥霍及偿还债务。

后来,经查证,李某英夫妇经营的鞋厂只有1994年到1995年下半年在生产,之后就几乎没有生产了。那么,李某英夫妇借来的钱都去哪了呢?“主要用于盖房子、填补生意亏损和日常大量开支等。”李某宗落网后,交代了这些钱的去向。

无力支撑携款潜逃

李某英夫妇向村民借来的钱均用来盖房子、装修房子,以及日常的开支上。没有实业的支撑、大量的日常支出加上高额的利息负担,李某英和李某宗只能继续借钱。“已经到了无法收手的地步了,只能编造各种理由来向大家借钱,只要能借到钱什么借口都用。”李某英与李某宗一直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坚持着,直至1998年6月实在无法支撑,俩人携款潜逃。“出逃前还去借钱,希望能够继续支撑下去,但这个希望破灭了。”

1998年7月,村民李某真、李某亮等人发现再也联系不到李某英夫妇,才意识到被骗,赶紧到晋江市公安局报案。晋江市公安局接报后,立即立案侦查并依法对李某英办理逮捕上网追逃手续。

1999年9月,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宗。经审讯,李某宗如实交代了非法集资诈骗的犯罪事实。2000年12月,李某宗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