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三封来自闽东的信

2017-06-24 08:11: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4日讯   5 月15 日,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收到了一封来自闽东某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周某艳的感谢信,这是于南生收到周某艳的第二封来信。上一封是今年4 月份,那一封是求助信。无独有偶,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育生去年

11 月也收到周某艳的求助信。这三封来自闽东的信分别牵动了两位检察长的心,也演绎出了法无情而人有情的感人故事。

父母被捕

寄出第一封信

周某艳今年19 岁,父母10 年前从宁德到莆田经营小杂货店,抚养周某艳姐弟三人。

2016 年9 月9 日,周某艳父母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莆田荔城警方刑事拘留,10 月13 日被莆田荔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父母被捕后,周某艳大弟弟辍学,小弟弟年仅8 岁,无人照顾,周某艳也无法安心上学。

11 月12 日,无奈之下,周某艳向荔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育生写了求助信。信中陈述了父母双双被捕后,姐弟仨生活的重重困难。赵育生阅读信件后,立即要求刑事执行部门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刑事执行部门审查后认为,周某艳父母涉案事实清楚,系初犯,认罪、悔罪,主观恶性较小,涉案赌资数额不大,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且夫妻俩均被批捕,三名子女因无人照料,面临辍学的危机,两人不予羁押,没有社会危险性。

于是,11 月16 日,荔城区检察院向荔城公安分局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该局最后采纳检察院的建议,对周某艳母亲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使其可以回家照料子女维持家庭运转,并等候案件审判。

还有困难

寄出第二封信

按理说,事情可以告一段落了。然而,赵育生始终挂记周某艳求救信提及的惨淡家境,他嘱咐未检科与控申科从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关怀的角度,继续关注该案。

两部门干警多次走访核实了解到周某艳信中提到的困难确实存在。周某艳父母租赁了一间不足20 平方米破旧不堪的民房开小杂货店,周某艳父母和周某艳的小弟弟蜗居在小超市的阁楼中,另在附近租赁了不足9 平方的民房让周某

艳和大弟弟同住。

为了帮助周某艳一家人,荔城检察院从对罪犯未成年子女人文关怀和困难救助的角度,送上救助金2000 元,安慰周某艳安心就学,并鼓励周某艳母亲靠合法的手段创收。

今年3 月7 日,周某艳父母一案起诉至法院,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周某艳母亲被收监执行。

母亲入狱后,周某艳只好请假回家照顾年幼的弟弟,无法就学。万般无奈下,周某艳心中又闪过了一个念头,她写信给莆田市检察院于南生检察长,除了诉说生活上的困难,希望能对自己的母亲从轻处理。

于南生接到周某艳的求助信后,被周某艳的家庭情况所触动,此时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他指派莆田市检察院公诉处派员出庭发表检察意见,建议对周某艳母亲适用轻缓化处理。同时,赵育生还与荔城区镇海街道办协调沟通,周某艳父母租住地的两名村干部出面为其母亲担任保证人,使其更加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荔城区司法局最终依法出具周某艳母亲符合纳入社区矫正的《审前评估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