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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文伟:让审判有了温度

2017-06-27 08:27: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7日讯  曾因为带病坚持工作时间最久、加班加点办案时间最长、照顾妻儿老小时间最短,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袁文伟被称作“拼命三郎”。

“袁法官经常加班加点工作”——这则消息在院里传开来竟是因为几次“下班忘关灯”的投诉。原来,曾有段时间,该院保安在夜间巡逻时常常发现民一庭的灯亮着,“本以为是谁忘了关灯,上去一看,才发现是袁法官在加班。”对于这个跟随了他多年的外号,袁文伟说:“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有很多家庭在焦急地等待。如果我们不尽早办妥案件,就会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我心里不踏实!”

袁文伟在民一庭主要负责涉老、职工权益保护、涉农这些案件的审判。涉老案件五花八门,看似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却非常考量法官的经验、阅历和智慧。“涉老案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而要尊老爱老在先、深入了解情况在先,要设身处地、推心置腹地沟通说服,才能取得最佳效果。”一年工作时间250天,但袁文伟一年受理的案件就有200多件,也就是说他平均一天要办理一个案件,一天开好几个庭更是常有的事,工作量之大,让人难以想象。如此重压之下,袁文伟却仍不愿意“简单地判”:“要让群众明白,我们法院不是简单的判案,法律是有温度的。”

老人刘某和郑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刘某认为郑某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自行施工擅自将厨房改造为卫生间,将郑某告上法庭。但一审法院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刘某不服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

袁文伟在审理该案时,考虑到原告刘某的年龄已经80多岁,行走不便,便先后多次到刘某家里了解情况,到现场调查听取多方意见,查明案情,并与刘某所在单位联系,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最后,袁文伟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一审诉讼过程中的举证、质证及原审法院的认证,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没有新的证据,认定本案的事实即是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刘某也服从了一审的判决。“涉老案件就是这样,有时候你要深入才能了解到案由,也才能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权益。”袁文伟说。

正是由于袁文伟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出色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福州中院民一庭被全国老龄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联合授予“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民一庭工作8年间,袁文伟审结1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许多在别人看来耗时费力的案件,袁文伟总有本事“闪电”结案。

袁文伟负责审理的一起国有企业与晋安区某村的联营合同纠纷案,原告是一家国有企业,被告是晋安某村委会和一家工贸公司。2000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约定被告提供20亩土地使用权,原告提供建设资金,由被告负责建设批发市场二期工程。因城市发展需要,该批发市场二期2010年12月被拆除,因此双方的联营合同关系事实上已经终止。原告认为应该与被告按照52∶48的方案分配征收补偿款,被告不同意。

接到这个案子后,袁文伟意识到此案不但涉及国有资产,还涉及拆迁补偿问题,如果不尽快处理,极易造成大范围群体性事件。为了给案件办理争取足够的时间,袁文伟经常加班加点整理案卷、分析案情。经过努力,该案维护了村民和国有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审判效果。

“开庭、调解、撰写法律文书,案多人少,审判工作很繁重,说实在,有时候忙得像陀螺一样,对家庭无法照顾周到是难免的。”谈及家庭,袁文伟说自己除了亏欠还是亏欠。几年前,袁文伟的父亲摔倒了,他匆匆赶到医院,因为当天下午要开庭,他又只能匆匆离开,让妻子照顾。在工作和亲情两难的选择下,袁文伟没有耽误一天的工作,没有推迟一次庭审。

(本报记者 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