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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法庭”让数万群众变成“同学”

2017-06-29 09:25: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首创的“车载法庭”巡回审判模式,

在最高法院倡导下,目前已在全国多地法院推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9日讯   “庭审结束,现在闭庭。”前不久,在江津区石蟆镇传龙村,随着审判员的法槌落下,一场车载法庭的审判结束了。年逾八旬的村民周大水(化名)和老伴何萍(化名)布满老茧的双手紧捏着4个儿子当庭给付的赡养费,眼含热泪,嘴里一个劲地感谢着法官。

“车载法庭”庭审现场

“车载法庭”开进村

家门口化解赡养纠纷

这是一起简单的赡养纠纷案件,考虑到原告人周大爷和何大妈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江津区法院特地派出“车载法庭”法官审理此案。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和工作人员一大早就开着流动车载法庭车来到村里,熟练而又小心谨慎地将它“变”成法庭。

周大爷与妻子何大妈生育有5名子女。尽管子女众多,但子女成年后均与老人分开居住,长期在外打工,对父母照顾较少,两位老人仅依靠每月200多元的老年补助费生活。2016年,两位老人以赡养费纠纷为由将周军(化名)、周伟(化名)、周钢(化名)、周华(化名)4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4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生活费150元,今后医疗费也由他们均摊。

庭上,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考量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维系父母子女亲情以及赡养人实际经济状况等因素,当庭依法作出判决:4被告每人每月给付原告生活费100元,原告今后医疗费凭票据由4被告均摊。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对原、被告进行了判后心理疏导和教育,悉心劝导子女应从物质、精神上给予父母更多慰藉,让他们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同时,父母对子女也应有更多的体谅和关爱,共同努力,促进家庭和谐。

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当地近百名村民自发前来旁听。庭审结束后,许多人还主动找到法官咨询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不少人表示,“车载法庭”巡回开庭这种方式很新鲜,没想到在院坝里也能听到看到正规的庭审。案件所涉及的子女与老人的赡养纠纷在农村很常见,法官依理依法,讲得很具体,对自己也有教育启发。

五大功能集于一身

传统与现代完美结合

江津区位于重庆市西南部,是长江上游重要的航运枢纽和物资集散地,辖区面积广,人口众多,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突出。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尽管江津区法院在司法便民利民和阳光司法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但现有的4个人民法庭已经无法完全覆盖区内新开发地区及偏远地区。

过去,江津区法院也推出过“田间法庭”“院坝法庭”等传统巡回审判方式,法官们扛着国徽、带着家什到田间地头、到老百姓的院坝里审案。但这种形式的庭审存在材料以人抄手写为主、形式欠规范、形象不严肃、效率低下等问题,不适合广泛使用。

如何有效解决偏远地区法院人力、物力投放难问题,更好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是江津区法院研发流动“车载法庭”的初心。

在“好传统+高科技”的法院发展理念指导下,2013年底,江津区法院挤出80多万元,以一辆轻型客车为基础,大胆创新,改装出了这台“多功能车载法庭”,首开全国“车载法庭”先河。这一举措解决了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既是对巡回审判便民利民精神的继承,又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从马背到车轮”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