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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6月30日公告

2017-06-30 11:30: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公告

福州恒基石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建焕):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4 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福建华祥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祥贵):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20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福建省罗源县华阳石材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荣):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6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福建省罗源县盛辉石材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大响):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7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三利石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应灿):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13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福建新亿源石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丽芳):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15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西兰宝泉石材厂(法定代表人:黄宝泉):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17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西兰乡金一石材厂(法定代表人:阮小青):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19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西兰亿利石材厂(法定代表人:肖友培):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43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雄建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游和勇):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22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飞竹隆丰石材厂(法定代表人:龚德其):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25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精艺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孔于):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45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中房闽山石材厂(法定代表人:卓振美):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46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南星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卓建美):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47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中房庆平石材厂(法定代表人:林庆平):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48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中瑞鑫兴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言亦):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50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中房丰源石材厂(法定代表人:谢廷艳):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51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洪洋芳盛石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惠玲):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37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洪洋华盛石材厂(法定代表人:邢培添):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38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洪洋乡金丰石材厂(法定代表人:林庄英):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39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兴兴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国兴):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36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告

罗源县正丰石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招庚):你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2016年排污费缴纳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罗环费催字〔2017〕42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来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罗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30日

林良庆、严翠、林宁安、李志云、三明市新美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宏立钢结构有限公司、许丽萍、陈永楼、郑活灵、李梅香、许鲁明:本院受理三明市梅列区新力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林良庆、严翠、林宁安、李志云、三明市新美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宏立钢结构有限公司、许丽萍、陈永楼、郑活灵、李梅香、许鲁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02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你未提出上诉,请于案件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68197元,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江青盛:本院受理原告魏瑞珍与被告江青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30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江青盛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魏瑞珍借款人民币24万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自2017年3月13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2、驳回魏瑞珍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陈恒寿:本院受理原告徐祚平与被告陈恒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30民初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卢长华:本院受理原告郑孝典与被告卢长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邓一、李崇林:本院受理朱建斌与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720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1.邓一、李崇林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给朱建斌42.5万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2.5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之日止;2.驳回朱建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王世洪、杨丽明:本院受理庄志雄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18号民事判决书和(2017)闽0322民初1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准许庄志雄撤回对杨丽明的起诉)。本院判决王世洪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庄志雄借款3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之日止;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3月15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曾玉莺(女,1968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金峰镇首台村联开118号,身份证号码35012619680703652X):本院受理原告林承登与被告曾玉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与答辩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杨其兵(男,1973年10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汉川市迈旺镇环城路2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420984197310032419):本院受理原告长乐新翔龙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其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3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即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陈明(男,1961年3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金峰镇三星村星城区01#楼,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26196103157614):本院受理原告林传兴与被告陈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闽0182民初2224号民事裁定书、(2017)闽0182民初2224-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与答辩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漳州市芗城区锐森电脑商行、蔡海英: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603民初637号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告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杨凯: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03民初137号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告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福建宝瑞文贸易有限公司、陈宝发、陈瑞琴、唐坤辉、杨秀、林华贞、陈少斌、唐燕玲、陈龙全: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漳州市德轩贸易有限公司、曾福荣: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603民初59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告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张福顺:本院受理原告张明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其相关的证据、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漳州鑫宏源家俱有限公司、福州超艺家俱有限公司、叶林: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乾成工贸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郑国宏:本院受理原告陈彬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陈国伙,男,1981年9月2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82198109276518,住长乐市文岭镇东庄村东庄160号,现去向不明:本院受理原告陈振建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李金清、刘娟:本院受理原告刘金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请求判令你归还借款20万元及该款自2017年4月18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期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22日上午8点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宋金钰:本院受理原告曾长加诉被告宋金钰、柯世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沈玉燕:本院受理马耀诉许金和、沈玉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江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郑飞:本院受理光泽县三源木业有限公司、饶小平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光泽县三源木业有限公司要求你支付拖欠的场地租金60000元及逾期滞纳金;饶小平要求你支付拖欠的场地租金29700元。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分别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徐宗华、孙妙容:本院受理原告杨春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5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阮元新、陈秀莲:本院受理原告任永强诉你们与张梅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年12月26日作出(2016)闽0125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张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汪义松: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汪义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王开泉: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开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林秀华: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林秀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杨义康: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杨义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吴诗德: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吴诗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本案, 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林长青、郑丹:本院受理原告长乐永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林长青、郑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福建喜达屋家俱制造有限公司: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郭好彪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榕开劳仲案[2017]626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并定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9点10分开庭。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刘林辉: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133号原告永泰县万事达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被告刘林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日

陈圣汉: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132号原告永泰县万事达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被告陈圣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建阳区博尔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5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詹小鹰 联系电话:18250306212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新东大道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A栋

南平市建阳区博尔依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尤溪县金源工业项目区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乐生增 联系电话:13507573946

联系地址:尤溪县城关镇埔头村三奎头

尤溪县金源工业项目区建设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吴词兴

2017年6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松溪县金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叶宣方 联系电话:13616979778

松溪县金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叶宣方

2017年6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杨梅山养殖专业合作社2017年06月28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钟宝洋 联系电话:15059388566

联系地址:福安市康厝乡长潭村上村21号

福安市杨梅山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钟宝洋 副组长:钟社清

2017年6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远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婉华 联系电话:13799063290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下碑村大埔崎

漳州市远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婉华 副组长:黄婉利

2017年6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启扬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7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洪祺捷 联系电话:1588080820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古山工业区

南安启扬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洪祺捷 成员:许玉燕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郊尾镇金来建材装潢维修部不慎遗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10月16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32260020583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仙游县郊尾镇金来建材装潢维修部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德丰竹制品厂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097923,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德丰竹制品厂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顺昌县猪乐乐饲料有限公司遗失福建省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壹个,编号:10015100540338,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顺昌县猪乐乐饲料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阳春普照堂文物保护协会不慎遗失大田县民政局2015年4月15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壹本,证号:社证字第4066号,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阳春普照堂文物保护协会

法定代表人:林永团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至理法律事务所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账号1406040909022027471;核准号:J4016000116001),现声明该开户许可证作废。

浦城县至理法律事务所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振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龙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6月18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一本(代码证号:597874455),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振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康金妹食品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4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702600036736),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康金妹食品店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阳光花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8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82100044048),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阳光花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小章货物装卸店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8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2600186579),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小章货物装卸店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黄惠妹废纸店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7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902600012743),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黄惠妹废纸店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郊尾啊洪建材商行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08月2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2260033200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仙游县郊尾啊洪建材商行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盖尾镇三连木器家具厂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4月30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32260054269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仙游县盖尾镇三连木器家具厂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镇康龙汽车租赁部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0年10月15日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MA2XWCHA8T,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安市水头镇康龙汽车租赁部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政和县狐狸网咖不慎遗失政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2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壹份(许可证编号:JY13507250004886),现声明作废。

政和县狐狸网咖

2017年6月30日

遗失声明

武平县大禾乡添贵摩托车配件行不慎遗失由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5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824600078666,现声明作废。

武平县大禾乡添贵摩托车配件行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