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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东峰司法所依法对一社矫人员执行社区矫正中止

2017-07-10 10:28: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0日讯   近日,建瓯市东峰司法所依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胡某执行社区矫正中止。

胡某自2016年12月2日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以来,起初能较好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章制度。但今年6月8日,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系统上查询定位手机时,发现胡某定位手机异常关机。

6月10日,东峰司法所到派出所查询,结果得知胡某于6月3日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建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已在建瓯市看守所羁押。该所遂依法对胡某执行社区矫正中止。

(叶善乐 陈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