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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玉芳:“守护青春”的过程温暖且幸福

2017-07-12 09:32: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爱心:

“挽救一个孩子

就是挽救一个家庭”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郑玉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像春天般温暖。她深知“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在帮教考察期内不辞劳苦、不厌其烦,通过走访、心理疏导、微信、电话、QQ、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安排就业、就学等多种方式,陪伴在孩子的身边。

郑玉芳在关爱女童、救助被害人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她通过心理疏导、申请法律援助、走访调查消除影响、协助转学以及为家庭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申请救助、申请低保等方式,全方位地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2016年6月,未成年人小蕾(化名)遭受猥亵,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后,小蕾依然对上学产生恐惧。郑玉芳意识到,旧的环境只会让小蕾痛上加痛,一场全方位的救助迅速展开。她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司法救助机制,邀请长乐市心灵驿站的老师提供心理辅导,最重要的是赶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转学。虽然没有先例,但为了孩子,郑玉芳带着材料四处奔波,也得到了长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充分认可。去年9月,小蕾坐在了崭新的教室中,慢慢地重新绽放出笑容。为了提升救助效果,今年初,郑玉芳还牵头与化纤龙头企业恒申集团合作设立了全省首家未成年人专项救助基金,引入社会力量关爱未成年被害人。

为了推动未检工作社会化、体系化进程,郑玉芳也在不断奔走,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妇联、团市委、教育局等单位密切联系、通力合作;搭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协助建立长乐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带动了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由她带领的长乐市检察院“法治校园巡讲团”,将普法工作做在前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点滴付出,收获赞誉。郑玉芳先后被评为2010年度长乐市优秀公务员、2010年度长乐市“三八”红旗手和2012年度长乐市优秀公务员、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福州市第五届道德模范等。

每当看到“歪树苗”被扶正,孩子不断蜕变,郑玉芳就觉得很幸福,也特别自豪。在她看来,未检事业融汇了关怀、包容、爱心、耐心、坚持等。这位一心投入未检事业的女检察官,既有如山的坚毅,也有似水的柔情,不忘初心,一路前行。

(本报记者 陈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