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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7月13日公告

2017-07-14 09:34: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关于进行分户评估的通知

徐孟泽、刘平、林美兰、池振华、吴秀英、林少惠、林舒颖、王伏凑、金月香、占(詹)少洪、占(詹)少龙、孙少芳、刘月英、许模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方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政房征决[2013]2号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安政[2013]17号)的规定,经公开摇号确定的福建正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宁德市正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10月9日上午10点开始对你们位于街尾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范围内的街尾路110号A2楼104室房屋及杂物间、106室房屋及杂物间、205室房屋及杂物间、305室房屋及杂物间、401室房屋及杂物间、501室房屋及杂物间、603室房屋及杂物间、605室房屋及杂物间、606室房屋及杂物间价值包括室内装修部分进行评估,届时请你们予以配合支持。

特此通知。

肖丽红:本院受理原告戴志雄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304民初13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林壵: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邱仁金、李巧英: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高明: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林水月: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张小玲: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邱燕: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李云、李云: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郑志盛: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林木水、任伙娇: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郑飞、孙赛贞: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胡玉东: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李云、李云: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端贞: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郑通发、刘春霞: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林景枝、黄碧耕: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旭珍: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池秋金: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连伟、陈东飞: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李勇: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张长锋: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詹秀云: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林振建、陈斌: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卢声云: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徐玉花: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孙容钗: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阮蔚瑜: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建明、张玉芳: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节东: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能举、黄碧霞: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任敬金: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秀芳: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百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曹小涛:本院受理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7月6日14时10分许,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联合泉州海警支队,对石狮市祥芝镇中心渔港停靠的船舶进行清查,查获1艘未标明船名船号改装油船,疑似“三无”船舶,该船舶铁制,船体长约12.5米,宽约3.8米,深1.6米,船体颜色为黑色。我所民警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上述船舶船主,也未发现相关涉案人员,我所依法对该船舶进行扣押。

因上述查扣的涉案船舶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

2017年7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7月6日14时20分许,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联合泉州海警支队,对石狮市祥芝镇中心渔港停靠的船舶进行清查,查获1艘未标明船名船号改装油船,疑似“三无”船舶,该船舶铁制,船体长约15米,宽约3.96米,深1.55米,船体颜色为蓝色。我所民警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上述船舶船主,也未发现相关涉案人员,我所依法对该船舶进行扣押。

因上述查扣的涉案船舶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

2017年7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7月6日14时25分许,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联合泉州海警支队,对石狮市祥芝镇中心渔港停靠的船舶进行清查,查获1艘未标明船名船号改装油船,疑似“三无”船舶,该船舶铁制,船体长约14米,宽约3.2米,深1.49米,船体颜色为蓝色。我所民警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上述船舶船主,也未发现相关涉案人员,我所依法对该船舶进行扣押。

因上述查扣的涉案船舶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

2017年7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7月6日14时30分许,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联合泉州海警支队,对石狮市祥芝镇中心渔港停靠的船舶进行清查,查获1艘未标明船名船号改装油船,疑似“三无”船舶,该船舶铁制,船体长约14.9米,宽约3米,深1.58米,船体颜色为黑色,载重约30吨我所民警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上述船舶船主,也未发现相关涉案人员,我所依法对该船舶进行扣押。

因上述查扣的涉案船舶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

2017年7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7月6日14时50分许,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联合泉州海警支队,对石狮市祥芝镇祥渔码头停靠的船舶进行清查,查获1艘未标明船名船号改装油船,疑似“三无”船舶,该船舶铁制,船体长约11.6米,宽约3.6米,深1.5米,船体颜色为蓝色。我所民警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上述船舶船主,也未发现相关涉案人员,我所依法对该船舶进行扣押。

因上述查扣的涉案船舶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南安市祥业石材有限公司2017年07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建平 联系电话:15750913750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文斗村风东开发区

福建省南安市祥业石材有限公司

组长:陈建平 成员:黄仙婷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盛晖家政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07月11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杨东辉 联系电话:15392119862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彭美社区彭美路305号

南安市盛晖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杨东辉 成员:谢丽君、叶艺强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新惠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2097161926F,于2017年7月11日的股东决定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张开春、郭桂兰组成。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张开春

联系人:张开春 联系电话:15860130506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东大道152号

龙岩市永定区新惠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盛昌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7月1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刘万冰 清算组成员:刘勇鹏 欧金炜

联系人:刘万冰 电话:18359979866

南平盛昌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平市观前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经2017年6月2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叶强 联系电话:13859330226

南平市观前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安永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17年6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文焜 联系电话:3609619

联系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2幢2-506室

永安永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文焜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安市永胜脚手架有限公司2017年7月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文辉 联系电话:13806969685

联系地址:永安市五四路109号

永安市永胜脚手架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刘文辉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泉港联兴轻工有限公司2017年07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瑞意 联系电话:13599101078

联系地址:泉港区普安工业园区

泉州市泉港联兴轻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瑞意 成员:戴云山、许德坤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建中禾金谷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MA2XU85Q0F)经2017年7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电话;18506988685 联系人;杨忠武

地址;福建省沙县融兴金鼎城1幢1单元1202室

福建中禾金谷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沙县远扬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号:350427100020908)经2017年7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电话;15959475466 联系人;林伟建

地址?;沙县财政小区一排7号店

沙县远扬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华明建材店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4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626600004647),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华明建材店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后厂便利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3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02600127504),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后厂便利店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乐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夏道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1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2XNE5X64),现声明作废。

福建乐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夏道店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乐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来舟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1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2XND159N),现声明作废。

福建乐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来舟店

2017年7月13日

更正声明

《福建法治报》2017年7月8日刊登的武平喔引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清算公告的表述内容一处有误,其中清算组负责人应为:刘文波。特此更正!

武平喔引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刘大强酒水商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2年7月02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壹份,许可证编号:SP3507841250013607,现声明该正本作废。

建阳市刘大强酒水商行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芗城区蓝柏手机店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0月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注册号:350602600411527,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蓝柏手机店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芗城区蓝柏手机店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国家税务局与漳州市芗城区地方税务局2015年7月16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壹本,闽国税号:35068119910620573600。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蓝柏手机店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欧尚不锈钢经营部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6月1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贰份,注册号为:350304600363695,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贰份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欧尚不锈钢经营部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锐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莆田市城厢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11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MA2XRN7T2C,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莆田市锐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盖尾镇李仁英食杂店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05月28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各壹份,许可证编号:SP3503221250030608,现声明该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仙游县盖尾镇李仁英食杂店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薇薇公主婚纱摄影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城厢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08月2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260022288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薇薇公主婚纱摄影店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公告

明溪县迈特蛋糕世界新大路店不慎遗失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7月17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壹份,许可证编号:SP3504211050001424,现声明作废。

明溪县迈特蛋糕世界新大路店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南武饭店不慎遗失餐饮卫生许可证一本(许可证号:350783000053;经营者:陈建忠),现声明该餐饮卫生许可证作废。

建瓯市南武饭店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住家小吃店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月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22600150110),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住家小吃店

2017年7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春县征途图书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苏金钗 清算组成员:刘新华

联系人:苏金钗 联系电话:15396596516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儒林社区145号

永春县征途图书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应生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4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MA2Y71H86Y),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应生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福建明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蝶翠山水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你和永安市宏盛工程有限公司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答辩状纸、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各项修缮费共计16817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刘小滨、周冬连:本院受理原告洪明婷诉被告刘小滨、周冬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二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162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刘小滨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洪明婷借款本金30,000元及支付利息12,000元(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5年7月13日算至2017年3月12日),本息合计42,000元;并以3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继续支付从2017年3月13日起至本金还清为止的利息;周冬连对上述债务中的借款本金10,000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洪明婷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53元,由洪明婷负担68元,刘小滨负担685元。公告费600元,由刘小滨、周冬连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仙法、陈绍媚、陈奎忠、陈丽清、熊金娥、陈丽员、永安市佳洁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仙法、陈绍媚、陈奎忠、陈丽清、熊金娥、陈丽员、永安市佳洁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40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陈仙法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8702.81元、律师费2670元,合计61372.81元;陈绍媚、熊金娥在继承曾绍泮遗产范围(永政林证字2009第25531号森林资源资产)对陈仙法所负的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永安市佳洁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陈仙法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赖键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赖键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赖键兆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合计92644.3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魏光洪、杨芳:本院受理邱恒全与魏光洪、杨芳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张龙虎:本院受理冯为勇与张龙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许德宝:本院受理原告魏观厦诉许德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93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许德宝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魏观厦借款本金17,500元;二、许德宝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魏观厦违约金5,000元;三、许德宝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魏观厦借款利息350元(按本金17,500元,年利率6%,自2017年3月2日算至2017年7月2日止),并按上述利率计算继续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款付清之日为止。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3元、公告费300元,合计663元,由许德宝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郑兆琪、宁波森润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永安市金德纺织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严志雄、刘启群:本院受理原告范炳祥与被告严志雄、刘启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8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严志雄应偿还范炳祥6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吴城希:本院受理原告郑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8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洪芸、陈彬、夏礼智、俞贤明:本院受理原告何永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答辩状纸、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你返还借款本息29.6万元,并支付利息至还清之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黄松茂、戴碧清:本院受理(2017)闽0481民初2152号原告颜秋燕与被告黄松茂、戴碧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之日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刘其鸿、林斌:本院受理原告冯海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答辩状纸、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刘其鸿偿还本息合计107886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林斌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郑家龙、刘英菊:本院受理原告何永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答辩状纸、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你返还借款本息4.44万元,并支付利息至还清之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本人黄思捷不慎将福建省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35100106520057)遗失,现特此公告声明。

2017年7月13日

熊瑞颖、苏瑞明:

本院受理王欣诉熊瑞颖、苏瑞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883号民事判决书。熊瑞颖、苏瑞明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王欣借款本金45,650元。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1元、公告费300元,合计1,241元,由熊瑞颖、苏瑞明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熊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芳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244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30800元、利息167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林春玉、邹艳:本院受理原告何永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200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汪钦:本院受理的原告永安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与被告汪钦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19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黄国富:本院受理原告方美钦、张林腾、张林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欧国贤:本院受理原告刘玉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8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欧国贤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余学清欠款人民币30816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魏赛海: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诉你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诉讼请求:判令你向原告偿还透支本金9570.73元,并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相应的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和超限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15:00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余爱玉:本院受理原告黄萍诉被告李志永、李元满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0月26日8时3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罗碧鑫、邹淑娟、罗玉旋:本院受理原告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罗碧鑫、邹淑娟、罗玉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请求判决罗碧鑫立即偿还其借款30000元及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邹淑娟、罗玉旋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柯秋姚、陈丽梅、柯金通:本院受理原告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柯秋姚、陈丽梅、柯金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请求判决柯秋姚立即偿还其借款30000元及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陈丽梅、柯金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0月17日下午15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光平、谢秀连:本院受理原告林俊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陈光平、谢秀连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给林俊强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3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14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和公告费720元,由陈光平、谢秀连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黄云鹏、余丽金、林兵:本院受理原告黄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0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许春金、周华国:本院受理原告陈惠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漳州市金中宝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丽黎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吴艺云:本院受理原告陈素云与被告吴艺云、陈兆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福安市博科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艳不服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抵押行政登记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蕉行初实第136号行政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魏泽雄、皮容云:本院受理原告危小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723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魏泽雄、皮容云应归还危小梅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2640元;二、魏泽雄、皮容云应按月利率1.8%向危小梅支付自2014年10月7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借款本金以300000元为基数);上述判决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魏泽雄、皮容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伍双妹、范银凤:本院受理原告毛宇与被告吴吉友、伍双妹、范银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毛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吴吉友、伍双妹共同偿还借款30000元及自2016年11月16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2、要求被告范银凤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2017)闽0723民初696号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吴海:本院受理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秋平: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永一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秋平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11民初4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方飞来:本院对赵宏辉诉方飞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福建新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福州爱迪尔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郑俏俏:本院受理原告戴一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为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建国、施璐明:本院受理原告陈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江口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高信恒(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海瑶村南门30号):本院受理原告王丽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1民初2238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高信恒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钟梅华、杨雅芳(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钟厝村92号1单元):本院受理原告林有财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1民初2622号判决,判决:被告钟梅华、杨雅芳向原告林有财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高信恒(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海瑶村南门30号):本院受理原告高秀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1民初2239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高信恒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林碧芳:本院对王雪桂诉林碧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23民初2797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黄家惠、张清华:本院受理原告邱学旺与被告黄家惠、张清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82民初26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周世德、林丽芳:本院受理异议人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申请执行人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周世德、林丽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提出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82执异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招弟、郑世铭、陈良其、李启健、曾彩妃: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招弟、郑世铭、陈良其、李启健、曾彩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岳怀涛:本院受理原告檀新林与被告岳怀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柯家钊、陈春云:本院受理原告方乃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罗举河、鲍宝金、张须煌:本院受理原告方乃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2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罗举河、鲍宝金:本院受理原告严梅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邱发钦:本院受理原告鄢行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俞锦、苏惠:本院受理原告张孟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黄祥声:陈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121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汤香妹:本院受理原告黄龙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7)闽0922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林子筌:本院受理原告徐建连诉被告林子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681民初310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角美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武贲:本院受理原告童海洋与被告陈武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陈武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童海洋支付欠款人民币65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1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美娇:原告牛洪福与被告陈美娇、郑春娣、刘必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21民初2545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罗达龙、刘晶晶:本院受理原告邓秀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1民初2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廖建清:本院受理原告郑加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你立即归还借款9.53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你承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文勇、黄秀兰:本院受理原告许建达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偿还其借款10万元及自2013年9月1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林涵海:本院受理原告曾剑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偿还其借款20万元及自2015年9月13日至2017年6月9日按月利率1%计付利息,利随本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进财、陈春金:本院受理原告林文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42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被告陈进财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林文水借款6万元,并自2016年3月2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林文水对被告陈春金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陈进财、陈春金、陈建武、陈海珍:本院受理原告林亚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41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被告陈进财、陈春金、陈建武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林亚玉借款30万元,并自2016年3月2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林亚玉对被告陈海珍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城阿敏车行服务中心不慎遗失福建省仙游县地方税务局于2012年5月15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壹份(闽地税号:350322198312257413号),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鲤城阿敏车行服务中心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