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检察官张似凡的从检路

2017-07-17 08:25: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强化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张似凡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主题,既指控犯罪,又着重法律监督。

在侦查监督侦方面上,张似凡牵头莆田市首家与辖区内的两个公安分局制定“公安局长列席检委会”制度,有效强化监督。

2016年,秀屿区检察院在侦办卢某等五人涉嫌赌博存疑不起诉一案,该案经两次退补公安机关均未补充关键证据,在邀请公安分局局长列席检委会并通报相关情况后,该分局局长立即责令加大侦查力度,将近一年为补充到的关键证据在两周内补充到位。

2016年,秀屿区法院在审理赖某相贩毒案,一审判决认定在赖某相宿舍内查获的另一部分21.2克冰毒,系用于自己吸食非用于贩卖,将该部分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赖德相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收到判决书后,张似凡便凭借其丰富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意识到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重罪轻判,遂从法律规定、刑法理论和客观逻辑规律上进行了有理、有据地分析、论证,后莆田市中院经过审理,依法将将部分毒品认定为贩卖性质,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使其受到了应有的严惩。

这是张似凡在审判监督工作中的一个典型案例,2013年以来张似凡带领公诉科同事提出、提请抗诉获莆田市院支持12件13人;仅2016年便获市院支抗6件7人,支抗数量为秀屿区检察院建院15年以来的新高。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