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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深渊

2017-07-17 08:51: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抢完之后再吸毒

王某波等人见没人敢出来阻止,更加有恃无恐。他们用随身钢管将便利店门口的2部夹烟机中10包九五至尊硬盒香烟、43包硬盒中华香烟、45包硬盒芙蓉王香烟、6包黑色硬盒芙蓉王香烟、40包红色硬盒七匹狼香烟、50包白色硬盒七匹狼香烟、8包蓝色硬盒七匹狼香烟、20包硬盒红双喜香烟。事后经鉴定,被抢香烟价值人民币5289元。

没想到那么容易就抢走了那么多香烟,王某波得意洋洋,决定再找个机会去吸毒庆祝。

2016年9月29日凌晨1时许,王某波在其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雪大道的一出租屋内容留朋友邱某生一同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当天早上,朋友赵某声、牟某灿也先后来到王某波租住处吸食冰毒。牟某灿吸食完冰毒后随即离开。

当天下午,王某波与朋友邱某生、赵某声在该租住处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民警当场抓获。

日前,荔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波伙同同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289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王某波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总共刑期有期徒刑2年3个月,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说法

王某波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由其爷爷奶奶一手带大。其读书至初中二年级即辍学,于2016年5月跟随胞姐来到莆田务工,案发前曾在荔城区黄石镇一鞋厂打工。

总结犯罪原因是王某波尚未成年便步入社会,心智上的不成熟,使其极易受他人诱惑和怂恿,为此沾染了酗酒、吸毒等恶习,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希望未成年人的父母特别是外出打工的父母,能以此案为戒,加强对子女的监管教育,使未成年子女树立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传承中华民族勤劳踏实的美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勿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黄美妹 彭筱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