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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检察院完善未检工作机制

2017-07-28 08:05: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开展心理干预心理辅导帮助未成年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8日讯   日前,福安市检察院与福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福安市阳光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联合会签《关于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干预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对品行障碍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的暂行规定》,该两项制度明确规定了开展心理干预、心理辅导的目的、适用的对象、启动的程序,以推动和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干预、辅导工作上新水平。

近年来,福安市检察院坚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取得切实成效。迄今为止,该院对22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干预工作,经帮教,有1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诉处理,8 名涉罪未成年人被依法判处缓刑,有力促进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回归社会。此外,还对4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帮助走出心理阴影。

据介绍,此次会签两项新制度,将致力帮助品行障碍未成年人矫正不健康心理、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治愈心理创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潘羽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