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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秀娟:做一个有温度的“未检人”

2017-08-02 10:20: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日讯  一个未成年人出现问题,毁掉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一批未成年人出现问题,危害的则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身为一名“未检人”,周宁县检察院女干警彭秀娟深知肩负的这份责任。

从事未检工作七年来,她努力做一个有温度的“未检人”,用爱撑起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一片蓝天。

彭秀娟的老家在武夷山市,2009年入职周宁县检察院,次年底到该院公诉科开始接触未成年人案件。2014年,该院成立未检科后,她便担任负责人至今。

长期的未检工作实践中,彭秀娟深切感受到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不仅仅要走到他们的身边,更要走进他们的心里。

2013年,一名在校女生因为两次盗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盗窃金额已超过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案件最后到了彭秀娟的手上。接案后,彭秀娟对该女生进行了详细的社会调查。原来,该女生是周宁某中学的高中生,成绩中等,家境贫穷,当时偷同学的电脑和手机是因为自己的父母买不起,可是自己又有需求,所以才误入歧途。当受害的同学报警以后,该女生及时和受害同学的家人联系,并把所偷的东西都返还回去。

尽管该女生的两起案件其中一起是成年后所犯,但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初心,彭秀娟仍然建议对其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的做法。该女生在知道彭秀娟检察官想给她一次机会后,认真悔过,加倍学习。班上老师也经常反馈说,这个学生的成绩在稳步提升。

但是,提交检委会讨论时,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该女生的盗窃行为理应起诉,另一种就是彭秀娟认为应该给其一次机会。“刑罚只是惩罚未成年人犯过的错误,而教育、感化、挽救的有效矫治才是我们未检工作的核心。”彭秀娟说。

经过彭秀娟的努力争取,检委会最终采纳了她的意见。在往后的帮教回访过程中,彭秀娟给予多方关注。2015年,该女生刻苦学习,成绩进一步提升,并以高出二本线几十分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大学期间,该女生积极参加学校学生会,与老师同学融洽相处。

“一定要提高在校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的犯罪案件发生。”彭秀娟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

2016年8月,周宁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教育局联合组成校园法治巡讲团,彭秀娟是巡讲团的骨干讲师。

在巡讲过程中,彭秀娟发现一个问题,以往常规的法治进校园,就是给学生讲述一些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导致一些未成年在校学生违法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反而理直气壮地说:“我未成年,你们不能拘留我!”

“这种现象与法治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彭秀娟认真反思着。

既然开展巡讲,就要实现“全员全校全覆盖”,彭秀娟认定了这个目标。她拟定了一套独有的巡讲方案,以各校学生的辍学率和违法率等数据为依托,将全县的学校分为“一般”“关注”“重点关注”三个等级,然后对这三个等级的学校采取不同的普法方式。“一般”等级学校,采用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警示展板、分发宣讲资料等形式开展常态性普法;“关注”等级学校,采用开展专题讲座、播放警示教育微电影等,依托当地的法制基地、心理咨询机构,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而“重点关注”等级学校,则实行一校一方案,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采取具体的措施开展法治教育。

彭秀娟还重新制作了宣讲材料,通过剖析身边案例、现场互动、模拟法庭等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

每次巡讲,她都会在课件后面附注上自己的联系方式。为此,她经常会接到一些同学的短信、电话,请她解答一些困惑。

有一次,彭秀娟接到电话称,有一个学生遇到家庭暴力,每次被父母打的身上都是伤痕。彭秀娟立即联系了县教育局、派出所、村委以及心理团队,一起到该学生家中家访。经了解,该学生格偏内向、成绩一般,为了引起老师和同学对他的关注,便选择故意去惹其他同学。而父母亲接到学校的电话说孩子又惹祸时,没有更深层次地了解孩子犯错的缘由,第一反应就是打骂。对此,公安机关对该学生家长出具了告诫书,并希望家长能多与孩子沟通,多给予孩子关爱。此次家访后,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均已回到正轨,性格也慢慢变的开朗起来。

彭秀娟说,努力保证自己做的每一件工作,都能够对得起“检察官”这个神圣的职业。因为她相信,耕耘终有收获!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许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