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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级法院卷宗数字化领先全省

2017-08-05 08:57: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5日讯  8 月4 日,记者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根据省高院通报,龙岩中院2017 年1-6 月份已结案件归档率81.94%,位居全省中院第1 名;2017 年7 月份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39.13%,位居全省中院第2 名;2017年7 月份各中院上诉案件电子卷宗随案报送率100%,位居全省中院第1 名。

近年来,龙岩市中院加快推进卷宗数字化工作,通过召开全市法院卷宗数字化工作推进会,举办全市法院数字化应用系统操作培训会,督促检查两级法院卷宗数字化工作,加强卷宗材料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为了抓好卷宗数字化质量关、规范各阶段卷宗数字化流程,龙岩中院严格落实《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法院审判人员及相关人员权力和职责清单(试行)》的要求。首先,将卷宗质量检查前置至卷宗数字化各环节,制订各类案件随案流转纸质材料扫描清单,对全市法院数字化的扫描模式、扫描分辨率、电子文件输出格式、输出文件的支撑要求进行统一规定,统一全市法院卷宗随案流转纸质诉讼材料数字化技术标准。其次,对新收案件、未结案件、上诉案件,要求各书记员对随案流转纸质材料进行按份整理,送至扫描服务中心,按同步数字化处理技术要求进行数字化处理后,将数字化质量检查合格后的电子文件上传至该案件电子卷宗的未分类文件夹中。最后,对已结待归档案件,要求各书记员进行整理、立卷,送至档案整理室进行卷宗质量验收,由数字化处理人员按同步数字化处理技术要求进行数字化处理后,将属于正卷的电子文件上传至该案件电子卷宗对应的正卷、副卷、公安卷、检察卷、备用袋等文件夹中。根据相关规定,对附卷的《备考表》格式进行修改,以强化纸质诉讼材料同步数字化主体的责任。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连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