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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识途”化纠纷

2017-08-09 09:37: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9日讯   “吴法官,我家老黄牛今年又生下一头小牛仔,感谢您让我的牛失而复得。您真是一名公正的法官!”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大济法庭的吴法官接到西苑乡养牛户纪某的感谢电话。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

纪某平时将牛放在后山散养。同为养牛户的戴某,平时也是将牛放在后山散养。

2016年7月5日,纪某在查点牛群时,发现丢失了一头黄母牛和一头小牛。纪某经多方寻找仍没有下落。

2016年8月9日,纪某无意中经过戴某家时,发现自己丢失的两头牛竟在戴某家里。“这两头牛是我的,怎么在你家里?赶紧还给我!”纪某向戴某索要这两头牛。

“你怎么能这样说话?这两头牛明明是我先前丢失的。我从你家牛群中牵回家,现在是物归原主。你还敢向我要牛?”戴某坚称这两头牛是自己的,不肯归还。

“这、这、这……”纪某气得说不出话来。无奈之下,纪某将戴某诉至仙游县法院。

两头牛的主人到底是谁?

庭审中,戴某称其所养的牛两侧耳朵都有做标记。纪某情绪激动,也直言两头牛右侧耳朵有自己用专门工具制作的标记,不可能认错。通过双方提供的照片比对,仙游县法院大济法庭吴法官发现双方所说的记号两头牛都存在,但仅凭标记根本无法判断这两头牛的归属。

在审理过程中,吴法官了解到纪某所养的牛群中有诉争母牛的“兄弟姐妹”。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法院决定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血缘鉴定。可经多方打听,省内没有相关鉴定机构能够进行同代牲口的血缘鉴定,并且即使存在此类鉴定,鉴定费高昂不说,准确率还不高。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之时,仙游县法院领导了解案情后认为,山上的牛散养较为常见,此类纠纷具有典型性,建议法官到村里开展巡回法庭,不仅能够厘清案件事实,还能开展普法教育。

于是,吴法官立马组织西苑乡司法所干部、村干部、纪某、戴某在村里巡回法庭上进行调解。在组织调解的过程中,吴法官听群众说起老黄牛在天黑时有自行回家的动物习性,顿时有了主意。吴法官提议制定“老牛识途”的规则,将两头牛放养在后山,不进行拴绳和引导,等其自行回到谁的家中,两头牛的所有权就归谁。规则一出,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并约定牛没有选择的一方,不得再对两头牛的所有权主张权利。

在吴法官的见证下,村民们一起将两头牛牵至后山。当事人双方则在各自家中等候母牛带着小牛“回家”。

第二天一早,纪某就打电给吴法官,表示两头牛已自行回到自己家中,愿意撤诉。纪某电话刚挂完,戴某也打电话给吴法官,称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

古有“老马识途”,今有“老牛识途”。就这样,仙游县法院法官用智慧巧化这场村民争牛纠纷。

事后,吴法官深有感触地说:“在农村,村民们普遍有散养牲口的习惯,虽然有些村民会做标记,但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容易造成标记之间的雷同,这也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在案件回访时,我们向村民建议,村民们在饲养牲口时要做独特的标记。为避免标记的重复性,我们也建议村干部组织村民将自家的标记情况在村委会统一报备。”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阮晓斌 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