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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连城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林隆军

2017-08-19 09:55: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善啃“骨头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9日讯   一起时间跨度达7 年的执行“骨头案”,终于在今年的7 月26 日得到圆满解决。“谢谢林法官,我们已经达成协议,现在来结案。”谢先生表明来意后,连城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林隆军拿出准备好的执行结案书,看着他签字按上红手印,再放到厚厚的卷宗里,长舒了一口气。

今年3 月,谢先生遭遇了人生最大的不幸,他被查出患上肺癌早期,治病将要花费一大笔钱,而十年前陆续借给做家具生意的好友杨某52 万元,对方一直拖拖拉拉地用红木家具和部分现金归还了12 万元,剩余的40 万元至今未还。

2010 年,谢先生起诉到法院,他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这几年,杨某一家都跑去广东经商,我通过多种渠道联系他,要求他还钱,他都用各种理由推脱。现在我得病了,这笔钱对我很重要。”谢先生多次来到执行局找林隆军反映情况。

“这起借贷纠纷案中,杨某下落不明,相关文书都是公告送达,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成为结案的关键。”林隆军对记者分析说,被执行人名下无存款,电话无法接通,户籍住所无人居住。他们根据线索多次赶到深圳查处,均无功而返,但是林隆军并没有放弃,在记不清多少次通过网络司法系统查询杨某的账户后,一个杨某在深圳某银行新开设的账户突然出现在林隆军的视线。

“我们赶到深圳查询这张银行卡的流水,发现开卡不到半年,使用次数就有300 多次,最大一笔转账有75 万元,因此可以断定杨某是恶意不履行判决,我们迅速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依法冻结账户上的14 万元余款。”林隆军的这一发现成了这起执行案件的转折点。杨某资金被冻结后,主动联系上他,林隆军阐明拒执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风险后,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杨某迅速用红木家具和现金还清拖欠多年的债务。

如果说多年未执结案件能尘埃落定,靠的是林隆军的坚持和耐心,那么对于纷繁复杂的经济类执行案件,林隆军有着干刑侦工作的特质——果断和细心。今年年初,在执行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52 名农民工工资款及130余万元建筑工程材料款案件中,该公司涉及的纠纷案件达16 起之多,面对半米高的卷宗,林隆军花了一个星期时间从头到尾仔细看完,同时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网络司法查询,均未查询到存款,公司登记所在地也查无该公司。正当同事们以为本轮执行将终结时,林隆军却说:“我有新发现!”

原来,在其中一起纠纷案件的卷宗里,林隆军发现该公司使用的一个对公账户和常用的账户仅有尾数不同,极具迷惑性。为什么只有这个账户不同? 是临时使用还是“ 漏网之鱼”?林隆军立即到相关银行现场查询,发现该账户当天就进账70 余万元,他马上依法申请冻结账户上的100余万元余款,而“潜水”已久的公司法人代表也委托代理律师到法院处理。正是林隆军的细心,及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现在的执行手段不断智能化、信息化,作为一名基层执行法官,从以前的跑断腿、说破嘴,到现在网上精准查控,线下精确出击,切切实实感受到打击力度和手段的不断增强,失信被执行人将毫无藏身之地。”林隆军谈及工作体会时补充说道,“每个申请执行人都有期待,我们作为司法权威的捍卫者,当事人权益的维护者,一定要不忘初心,干好执行工作。”

(本报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