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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矫正助回归

2017-08-23 10:21: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屏南县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亮点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   社区服刑人员虽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但他们与普通人几乎无异,一样生活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在“高墙”之外,如何更为有效地接受改造,尽快回归社会?近年来,屏南县司法局积极创新举措,进行多方有益探索,从“心”矫正助回归,出现了让人眼前一亮和为之动容的一幕幕……

社区服刑人员变身“学员”

“我终于摘掉了‘文盲’‘法盲’的帽子,好像重活了一回……”日前,黄某某开心而腼腆地对寿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说。

寿山司法所目前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有8名,大都上了年纪,其中有7名处于知识文化水平较低下状态,黄某某便是其中之一,每个月书面汇报的书写往往需要工作人员花费大量的时间来教学。

为改变社区服刑人员知识文化水平较低下带来的困境,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文字书写能力和法律意识,寿山司法所决定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教育的机会,给社区服刑人员上一堂“扫盲课”:结合法治教育,播放教学视频,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对汉字文化的了解,掌握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指导教学,一笔一划地讲,手把手地教,让社区服刑人员练好文字书写的“基本功”;测试评优,选出部分汉字进行测试,对书写好的社区服刑人员现场表扬,鼓励书写较差的学员再接再厉。

“学员们的学习热情很高,工作人员也不厌其烦地教,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寿山司法所负责人如是说。

“指尖”学法成矫教新方法

经过工作人员两个多小时的手把手教学,年轻的社区服刑人员很快就掌握了“屏南普法”微公号的应用,而个别年长的服刑人员也慢慢对新的普法形式产生兴趣……日前,发生在熙岭司法所的这一幕,是屏南县司法局推行“指尖”学法的一个缩影。

“通过‘微’途径,满足‘手机族’学法需求。”屏南县司法局社矫股负责人介绍说,该局开设的“屏南普法”微公号,作为全县第一个普法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重点宣传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展示全县普法工作成果、宣传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典型等,旨在实现与大众的全方位沟通、互动。

据介绍,当前,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包括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学习教育,屏南县司法局向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推荐微信公众号“屏南普法”,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改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往对社区服刑人员言传身教的单一模式。该局鼓励广大社区服刑人员通过使用新兴多媒体等通讯工具和软件,随时随地自学法律知识,进一步丰富了社区服刑人员个别学习教育方式,受到社区服刑人员的普遍欢迎。

大爱“反哺”情暖社矫

“经过一年半的矫正教育与反思,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之前所犯的错误。现在,我想通过一些慈善行为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在弥补我过错的同时,用爱心回报社会。”苏某在一次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中真诚地表示。

28岁的苏某原本在江浙一带经商,2012年底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因狱中表现优秀于2015年5月15日被裁定假释,目前是寿山乡的一名社区矫正人员。

入矫后,苏某积极接受矫正改造,期间深深感受到家乡的贫困与落后。在党和政府精准扶贫热潮的感染下,他也慢慢转变为一名热衷于慈善事业的爱心人士。一年多来,他凭借一己之力捐助了多名寒门学子。

今年7月,寿山乡另一名社区矫正人员郑某罹患尿毒症,需要定期血透,高昂的医疗费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而且还有两个在上学的孩子需要供养。苏某了解情况后,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给郑家送去500元慰问金,同时表示后期会继续尽力给郑家提供更多的帮助。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屏南县司法局社矫股负责人说,在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与悉心教导下,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正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不仅诠释了改过自新的决心,同时也帮助、影响和感动着身边的人……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江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