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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成长路上,大田法院用法与他们同行

2017-08-25 09:14: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2017年8月24日下午,大田县第六中学的校园内上演了这样的一幕:偌大的校园内,广播的声音缓缓传来,“同学们,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呢?”、“如果教唆未满十四周岁的同学犯罪的话,是否要处罚呢?”、“一个个悲剧,同学们要引以为戒”……没错,大田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洪敏书庭长正在为这里的学生上一堂法治课。洪庭长以案说法,告诉同学们什么是犯罪,什么是校园暴力,如何预防受到性侵害……校园内,除了广播,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此时的同学,正坐在教室内听着这堂生动的法治课。

未成年人只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多年来,大田法院始终重视并参与着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路上,用法律与其相伴同行。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从不停歇。预防,为了健康成长,审判,为了挽救未来。大田法院少年与家事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走出了一条法理与情理和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少年审判之路。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涂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