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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屏事故

2017-09-07 09:10: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秦光玉副局长分管网络信息安全,他平时喜欢对人讲:做这个事,感觉头上像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都有砸下来的危险。好在,这几年单位网信工作还算平稳,没有重大差错,偶尔还得到上级表扬。谁知,就在他即将光荣退休时,却碰上一次系统蓝屏事故,使他彻底陷入了难堪的境地。

老秦记得,那是初夏的某个工作日。天气很闷,云层很低,灰蒙蒙地连在一起。将近九点钟,老秦的台式电脑出现蓝屏,重启后依然如故。他马上抓起电话,打机房值班电话占线,打备用电话也占线……预感到情况异常的老秦,边打手机边往机房跑。路上,总算接通了网信办瞿主任的电话。瞿主任说,已经启动应急响应处置,事态尚在可控范围,至于事故原因分析和评估,得等事后进行。

信息中心的人都在忙碌。老秦坐镇机房,不敢懈怠。尽管开着冷气,但许多人脑门上仍渗出了细密的汗珠。由于处置得当,十分钟后,大部分服务器重启成功。半个小时内,系统恢复正常。

几天后,专家组主持的事故评估报告出来了:事故原因是由于该局的一台网络计算机,违规插入智能手机充电引起的。老秦接过书面报告,仔细阅读着,这台惹事的、编号为M1013计算机,正是由他儿媳妇夏敏管理的。当天,她忘记带手机充电器,图方便,便用网购来的USB接口,接插到网络计算机上充电,由此引发网络病毒感染。好在处理及时,损害后果不大。

瞿主任站立一旁,等待秦副局长的指示。

老秦问:按照网络事故“三不放过”的要求,报告上为何没写处理意见!你们的处理意见呢?

瞿主任口中嗫嚅,不知该说什么好。

老秦烦躁地挥了挥手,示意让瞿主任离去。这个时候,他的心里真是五味杂陈。想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居然被儿媳妇以这样的方式“冒犯”了。那柄由一根马鬃悬挂着、老是在跟前晃悠的剑,到底落下来了,而且不偏不倚砸中了自己!

继而冷静地想,事故既然发生了,必然要严肃处理。执行制度纪律,往往遇到在处理具体人的时候便下不了手,你也下不了手,我也下不了手,最终制度便形同虚设。如果不能处理,岂不是等同于蓝屏状况?

想到这些,老秦断然在书面报告上面,写下了“按制度规定处理”的批示意见。然后通知瞿主任把它取回重写。

老秦心里清楚,当年他曾要求网信办、秘书科组织调研,制订出信息系统安全操作制度,其中就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当一整套规章制度提交集体讨论时,领导们对其中一条“脱制服”的处罚特别感兴趣。

当时,瞿主任解释说,这是向兄弟单位学习借鉴来的。所谓“脱制服”,就是对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先予停职检查,再作“脱制服”处理。“脱制服”,是脱去市局机关的制服,下放到基层单位工作。

局长听了,笑道:“彻头彻尾的‘土政策’嘛!管用吗?”

秘书科长回答:“管用。有的单位开头执行不力,处理个别人后,大家变得自觉,养成习惯了。”

分管行政法制的郭副局长说:“既是可复制经验,要支持你们移植。‘乡规民约’有时也管用,很见成效呐!”

参会人员都笑了,没有不同的意见。于是,“脱制服”便成为正式条文,堂而皇之写入局信息系统安全操作规定中。

事故报告出台的当晚,老秦想了大半宿,明天早上要对儿媳夏敏说的话。可是等到见了面,却半句也说不出来。

儿子一家与父母同住一幢楼,但楼层不同,属于那种“可分可聚”的理想情形。老伴身体不好,儿子在边防部队服役,都帮不上大忙。两边的家务几乎由儿媳承包了,大家小家打理得井然有序。儿媳确实是好媳妇,这是小区居民公认的。只是,做事有时有点毛躁,忙中难免出错。

车改前,老秦配有专车。车改后,改乘儿媳的“顺风车”。她先把孙子送去学校,然后再折返来接公公。反正两人同在一个局里上班,也不算麻烦。

老秦习惯坐后排。今天大概还想着与夏敏谈话的事,鬼使神差的,竟坐到了副驾的位置上。车子开行后,安全带报警器“哔哔”叫起来,很少绑安全带的他,居然有点手足无措。

儿媳把车停下,侧身替他摘下安全卡扣。转身时,青丝缕缕撩在脸上,他居然有点难为情,面色微微泛红,用眼角余光去看,儿媳稳稳扶住方向盘,车子已经缓缓向前滑行了。

从家里到单位,其实也就十来分钟车程。一路上,老秦心事重重,局机关同在一幢楼办公,自己对蓝屏事故的处理意见,兴许夏敏早已知道了。儿媳同样不言不语,谁知她心里能否平静。毕竟是利益攸关的一家人啊!

车停稳。她只说:“到了。”

临下车,老秦终于讲了一句:“你换辆好车吧,新单位在郊外,路远。”一边下车,又补充道,“钱我来出。”儿媳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回头再看她时,已是泪流满面。

(黄献伟   作者单位: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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