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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2017-09-11 08:53: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立足实际

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有新亮点

今年以来,该院坚持以莆田市检察院重点督促落实的20项工作为引领,立足涵江区情况,紧贴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实际,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重点,努力打造亮点品牌。

“我们在关爱留守儿童有新举措、查办职务犯罪有新突破、保护生态环境有新模式。”谈起工作亮点,吴建伟检察长如数家珍。

该院在辖区江口镇新墩村设立“侨乡留守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守护快乐成长”“关爱侨乡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等主题活动,邀请省医务志愿者协会的专家志愿者进行义诊,安排该院5名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干警进行心理疏导教育,促进侨乡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

2014年6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于因涉嫌利用其作为村委委员的职务便利,与方某祥等人共同贪污村建公墓的公财共计人民币10万元,被该院以贪污等罪名立案侦查。为逃避侦查,张某在立案后迅速出逃、流窜至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地,开始了其长期的外国潜逃生活。

院务会议

张某虽然脱逃,但该院一方面加大取证力度,构筑了指控犯罪的坚实证据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多方途径向潜逃在外的张某宣传政策、晓明利害,并通过张某的家人向其进行亲情感化。

今年年初,全省全面推进外逃劝返工作,该院和涵江区纪委再次加大对张某的思想动员工作,最终促成张某于今年5月21日返回国内,成为莆田市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潜逃至国外被劝返人员。

今年6月,涵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职务侵占罪,金额10万元,判处拘役六个月,缓期九个月执行。

“查办职务犯罪上重点关注‘两违’背后的行受贿案件,共立案侦查5件5人,涉案科级以上干部2人,社会反响良好。”该院副检察长姚舟说。

同时,该院在保护生态环境上不断创新模式。该院在辖区东大村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联络点,开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栏。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基金账户,破解环境损害修复资金收取难问题,目前已收取赔偿金160余万元。同时健全补植复绿机制,完善异地补植、专业补植等补植方式和监督机制,一案一修复,每案必修复,督促补植复绿面积134亩。并探索生态恢复多样化,将生态修复范围由林地失火、盗伐滥伐林木案件“补植复绿”,拓展到污染环境案件“环境修复”、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案件“恢复原状”,成功督促污染环境的某公司将危废物品移送专门机构处置。

“我们高压打击深挖漏犯,对办案中发现的某公司排放废水总镍超标200余倍问题,督促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单位犯罪。1起立案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案件’。”姚舟副检察长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