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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厦门样本”

2017-09-13 08:07: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纠纷平息在庭外 矛盾化解在桌边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3日讯   遇到纠纷,人们常常第一时间想到去打官司。现如今,在厦门要解决矛盾纠纷,除了打官司外,还有更多更便捷的选择,那就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厦门在十多年前就已提出这一概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也从那时起步。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厦门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顶层设计,以立法引领改革。

立法先行 全国首创

早在十多年前,厦门就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倡导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2005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成为当时国内首个倡导和规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法规性文件。2015年4月1日,审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树立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的标杆,为其他地区相关立法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在《条例》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为了破解立法难点,把握好立法方向,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还专程赴全国人大内司委、中央综治办、最高法院司改办汇报,召开专家论证会。最高法院司改办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有关负责人还应邀专程到厦门给常委会作专题讲座,对制定《条例》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实践证明,这种由人大主导、各方共同参与的立法组织形式,有利于统筹整合立法资源,集中各方面优势,将实践性和理论性相结合,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起草任务。

两年来,立法所蕴含和倡导的引领价值与保障功能得到良好体现。两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7353件,调处成功率达99.89%,大量矛盾纠纷被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讼外,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遍地开花

如何让纷繁复杂的矛盾在基层一线就地化解?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湖里区禾山街道整合相关力量,成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通过一个平台协同管理、多个部门协调联动、一套机制保障运行,为群众提供纠纷受理—分流—调解—督办—反馈等“一站式”服务,确保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化解,阻止了矛盾纠纷的扩大升级。

2015年6月,禾山街道率先在全市成立了“禾山街道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

对申请受理、主动受理的民间纠纷进行统一登记,并按纠纷类型分流处理;下设“3+N”警民联调中心和劳动仲裁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这样的“一站式、一体化”纠纷解决平台,更能确保对重大、突发的群体性纠纷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化解。

2016年1月21日,辖区某工地有20多名工人因工资被拖欠而集体上访。中心在第一时间内协调司法所、劳动监察大队、建设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到现场冒雨处理。最后,经过不到一个礼拜时间,该工地200多名工人拿回了血汗钱。

中心专职调解员小林告诉记者,像这样,把各部门协调在一起,统一为群众解决各类“疑难杂症”,处理问题更快捷,也更高效。该中心成立至今,已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47件,涉及金额11971万元。

近年来,厦门市在纠纷多发、专业性强、调处难度大的特定行业、专业领域,先后培育发展了290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30多个行业领域,延伸到重点商贸区、外来人口聚居区、工业园区等三个重点区域,年均化解各类行业纠纷4000余件,基本实现“行业内纠纷行业内化解、专业化纠纷专业化解决”。

去年,商家李某雇佣王某装修店面,装修完后李某只付了一部分装修款,双方约定剩余的钱慢慢还。最后,王某来李某店面拿装修款时,李某表示,王某装修不好,只给了500元,剩下3000元就不给了。见状,王某就叫人一起帮忙讨钱,双方言语不和导致产生肢体冲突,纠纷产生。

在得知情况后,鹭江街道开禾市场调委会主任吴小汉立即带领其他委员及时介入,通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李某当场还清装修尾款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