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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改革工作两年回顾

2017-09-23 10:08: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3日讯   日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和诉漳浦县人民政府其他行政管理一案。庭审中,合议庭结合原告的诉求积极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证据要求,引导其理性诉讼,依法维权。经合议庭协调,原告杨某和认识到如何正确通过诉讼渠道,实现其诉讼目的并主动递交撤回起诉申请书。

“通过该案的实时直播,我们向社会公众传递了行政审判的庭审流程及相关程序要求等方面的知识,有力地提升了司法的透明度及公信力。”泉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金琪说,“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曾是困扰行政诉讼案件的三大难题,对此,实行部分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机制,打破司法管辖区域和行政管理区域的重叠,降低法院对所在地方形成的依附性,基本消除了当事人的思想顾虑,让群众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渠道更加畅通,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两年来,泉州两级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77 件,二审、再审和其他案件717 件,非诉执行审查7583 件。其中泉州中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261 件(涉漳州地区案件226 件),审结257 件(含旧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21.17%,协调撤诉案件103 件,调撤率40.07%。

首创“跨域服务”

“民告官”不再难立案

曾经,“民告官”案件“立案难”,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也使人民法院工作饱受诟病,而这一症结在行政诉讼中显得尤为突出。

早在2015 年1 月12 日,泉州法院就在全国首创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有效破解“立案难”,构建法院“跨地域服务”群众“家门口诉讼”的新型诉讼机制。2015 年9 月21日,省高院决定实行部分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机制,两大“跨域”机制打破诉讼服务思维定势,重构诉讼管辖新模,为破解立案难、诉讼难、诉讼累给出了开创性、革命性、全局性的“新解法”。

跨域管辖机制实行以来,泉州两级法院行政庭根据省高院跨域管辖机制工作统筹安排,持续加大跨域管辖案件的审理力度,加强与原管辖法院的沟通、联系,快办案、办好案,两级法院收结案逐年增长。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基本解决了“立案难”问题,而跨域管辖机制基本消除了当事人思想顾虑,强化了行政审判法官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信心,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极大提高了行政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回应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巧借“专家会审”

“民告官”不再难审理

在行政诉讼民告官关系中,当事人由于对被告行政机关的不信任,往往也认为法院为官方,必然与被告站在一起,信任度差。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为此,泉州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引入第三方,建立行政审判“专家会审”机制,邀请参审专家认真查阅案情,从案件矛盾、诉讼目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寻找突破口,利用其专业知识以及中立地位提出方案供审判人员参考,并积极开展协调工作和判后答疑,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和从出口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解决了“民告官”案件“难告、难赢”的审理问题。

同时,泉州中院对跨域管辖推行过程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深入开展调研,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如公益诉讼、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信访案件的指导,建立专业法官和专业人员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市法院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检查,并进行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提升行政案件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