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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当文明 管犬当依规

2017-09-25 08:38: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笔者经常在清早和傍晚到公园或是大街小巷散步闲逛,时常会遇到大型烈犬,有壮得与人齐腰高的雄性烈犬,伸着长长的舌头,“呼呼呼”地从身边走过;有哺乳期的雌性大型犬,吊着一双白眼直愣愣地看着你,好不吓人。每每有小孩被吓得脸色煞白,发出尖叫,即使是成年人也往往是避之不及,生怕烈犬突然袭击。

也许这些大型犬很听主人的话,训练有素,不会突然对行人进行攻击,可是看着这么大一条狗谁不害怕?狗毕竟是动物,有兽性,随时可能发脾气突然袭人,大型犬突然袭人的事情时有耳闻,到卫生防疫部门打狂犬预防针的也不在少数。这类大型犬即使不咬人也会叫人胆战心惊,尤其是妇女和儿童。

现在养狗的多了,出门遛狗的也多了,确实需要依法对户外遛弯和散养的狗进行规范和加强管理。

其实,很多大中城市对养犬都制定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条例,尤其对烈性犬、大型犬的饲养。笔者所在的三明市区,早在2002年8月19日,市政府就颁布了《关于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养犬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影响他人的,饲养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个人经批准饲养的犬只,允许在规定时间(每日早7点前、晚19点以后)户外活动,但犬必须挂犬牌,由成年人牵领,并随带《犬类准养证》。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公共汽车;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及时清理。同时规定对违反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然而,徒法不能自行。规定是规定,如何执行?在小区、公共场所随处可见大型犬、烈性犬在闲逛,行人吓得躲得远远的,不得不绕行。如今,街道社区都实行了网格化管理,“雪亮工程”也为大街路口安装了高清晰探头,希望相关部门肩负起责任,切实从群众需求出发,为百姓出行创造安全良好的环境。对相关部门而言,应对本辖区养犬户进行排查登记,并按期检验,对无证饲养者予以取缔,对饲养者严加规范。如果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注意避让行人,防止猎犬突然袭人。对违反《养犬管理办法》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罚,以儆效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养犬、依规管犬。

(扬凡  作者单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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