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钱聋爷之死

2017-09-25 08:38: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说起来王有根真的是倒霉透了,按一下喇叭居然会把一个老人给吓死了。小小的安仁路,被警车、救护车、保险勘查车还有看热闹的人堵得水泄不通。

老人的几个亲属一边哭天喊地,一边围着王有根生怕他一不留神跑了。

现在王有根是懵了,完全一副六神无主的样子。头上的摩托车头盔已经被老人的亲属推打而歪到了脑后,看起来很有几分滑稽的模样。

王有根这会儿非常后悔,后悔不该抄近路来这安仁路载客,更后悔前不久听信了老马的强力推荐改装了喇叭,说是改装后摩托车的喇叭听起来能和小轿车一样。可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县城不大,不一会功夫,几个平时和王有根一块拉客的摩的师傅闻讯陆续来到了现场,他们都对“喇叭吓死人”吃惊不已。这种传说中的传说居然会在小小的县城发生,并且是发生在老实巴交的王有根头上。他们一边向有根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一边迅速用手机上网了解“喇叭吓死人”要赔多少钱,是否还要坐牢。

“造成死亡的,交强险最高可赔付十一万元。”一位摩的师傅眼睛盯着手机屏幕,逐字念给有根听。另一个摩的师傅则举着手机说:“按一下喇叭赔偿十七万,这是发生在江苏的案例。”“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对赔偿达成协议,死者家属出具了谅解书的,可以争取从轻处罚,并判决适用缓刑。”一旁的一位摩的师傅找到了一条有点让人安慰的消息。还有一位摩的师傅则晃了晃手机说:“北京喇叭吓死老太,家属索赔90万。”

王有根听罢腿都吓软了,边上两位工友忙一把架住,扶到路边坐下休息。

被吓倒在地上的老大爷据说已经80高龄,此刻120的急救人员正轮番给老人进行心脏按压,不知道会不会有起死回生的奇迹发生。

当初一直怂恿有根改装喇叭的老马满脸愧疚、长吁短叹地站在有根身后,口中不住地小声自责:“没想到,没想到。”

有根目光呆滞地望着眼前乱哄哄的一切,欲哭无泪,委屈得不得了。他心中默默盘算了一下,拉客才六七年的时间,总共也才赚了不到十几万元,这下可好了,一条人命不知要赔上多少万了。唉,怎么这么倒霉。

那边,老人已经被殡仪馆的车接走。于是,王有根平生第一次坐上了警车,第一次做笔录,第一次走进事故调解室。王有根的一班摩的朋友、死者家属、保险公司代表还有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满满地坐了一屋子。

面对死者家属,有根的摩的朋友翻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据理力争:车辆行驶中,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根据需要和规定发出必需的音响信号,提醒行人和引起其他车辆注意,以保证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没有红绿灯,王有根按喇叭是为了提示行人和车辆,更重要的是有根的车和老大爷根本就没有碰撞,所以有根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死者家属则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即只要是发生在道路上且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所造成,哪怕没有发生碰撞也同样构成交通事故。所以有根按喇叭致老爷子死亡属于交通事故,必须由有根承担全部责任!

保险公司代表认为:摁喇叭吓死路人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保险公司亦从没有对“喇叭吓死人”进行理赔的先例,一句话,无论如何都跟保险无关。

三方各执己见,且都言之凿凿,互不相让。

就在此时,安仁路的片警老李来到了调解室。因为是片警,所以老李和死者家属很是熟悉。“钱聋爷今天出门你没陪着呀?”片警老李扶着死者大儿子的肩膀关心地问道。

“正好我有事,就没陪老爷子上街了,万万没想到就出了这事。”死者大儿子哽咽着回答。

“他不是耳聋吗?怎么今天能听到了?”片警老李不解地问。

“我们也不知道呢?平时的确是听不到呢。”死者大儿子仿佛现在才想起父亲耳聋,一脸茫然不解的表情。

原来,老人姓钱,耳背已经十多年了,街坊喊老人为“钱聋爷”已经喊了十多年了。

耳背的人能听到喇叭声,并且还会被喇叭吓死?有根,还有有根的朋友,还有老人的家属,这会儿都各自在心里琢磨着,疑惑着。

这时,监控中心的民警已经调出了事故现场的一段视频。大屏幕上,老人倒地之前王有根是一只右手骑车,左手正往上衣口袋塞手机,是在死者倒地后约一秒钟才伸出左手摁响喇叭的,而摩托车的喇叭摁钮恰恰是安装在左车把的。

“由此可以断定,在老人家倒地时,用右手单手骑车的王有根是不可能按响位于左侧把手上的喇叭的。”监控中心民警一边说,一边操作遥控器反复回放了几次视频。

原先闹哄哄的调解室,这会儿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响。

(陈荔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