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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9月21日公告

2017-09-25 08:58: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9月17日21时许,狮东边防派出所接大队工作关系举报,在泉港区界山镇东凉村附近海边查获一艘涉嫌“三无”的空铁壳船舶。该艘船舶均未涂刷船名号(一艘蓝色外观,船长约20米,宽约3米,吨位40的改装油舱船)。现场检查船上未发现驾驶员,船舶内部有改装油舱,无柴油,船上无其他人员,后我所当场对该艘无证改装油船进行查扣。因上述查扣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予以拆解。

泉州市公安局狮东边防派出所

2017年9月21日

陈振太、陈爱凤:本院对冯梅玉诉陈振太、陈爱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8民初3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流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吴云平、周兴强:本院对许瑞云诉吴云平、周兴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8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流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李龙、林秀平:本院受理原告高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林爱英、林华:本院受理原告高旭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胜煌:本院受理原告刘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决你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2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王长惠、李秀明:本院受理原告王长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你们偿还借款本金195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中160万元借款的利息按月息1.2%的标准,从2015年9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徐天红:本院受理原告刘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你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从2017年7月9日起,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本息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林毅龙:本院受理原告陈苍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你偿还借款本金75万元,并承担原告律师代理费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瞿梅花、吴思库:本院受理原告王琴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要请求:判令你们偿还原告借款15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黄宝铨:本院受理原告谢国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03民初2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张航冰:本院受理原告谢国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03民初2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李云平:本院受理原告刘玉芳与被告李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215000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6%从起诉之日起算至被告还清借款之日止)。2、请求判令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林峰:本院受理原告吴勇成与被告林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逾期还违约金(逾期还款违约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傅其水:本院受理原告王鹏与被告傅其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傅其水偿还借款126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每月2%的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林辉,男,1969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长乐市漳港镇渡桥村林朱漳港街87号,现住址不详、陈依妹,女,1971年10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长乐市吴航西洋路9号金色海岸8座901室,现住址不详细:本院受理原告林月郎与被告林辉、陈依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林辉、陈依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要求依法判令被告林辉、陈依妹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771000元;判令被告林辉、陈依妹共同支付逾期违约金暂计18000元,剩余的违约金继续按月利率0.5%计算,直至被告林辉、陈依妹偿清借款之日止;判令被告林辉、陈依妹共同支付原告因诉讼支出的一审律师代理费17000元。现将原告上述诉讼请求公告向被告林辉、陈依妹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周大芬:本院受理原告郑其山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29民初2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沙建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华安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永泰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1739号原告福州新时代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永泰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俊花(住惠安县山霞镇埭透村埭边105号)、苏建龙(住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仑村上仑165号):本院受理原告骆深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21民初604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被告陈俊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骆深澎借款20000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5年1月27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苏建龙对被告陈俊花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俊花追偿。案件受理费470元,由被告陈俊花、苏建龙负担。公告费1000元,由原告骆深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汇达数据有限公司2017年9月18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韩景珠 清算组成员:刘森、张月玲

联系人:韩景珠 电话:18605983511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10层5号

三明市汇达数据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商业开发公司上级部门2017年8月23日董事会决议及南平市国资委于2017年9月1日批准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书静 联系电话:0599-8060526

南平市商业开发公司

2017年9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泉友商贸有限公司2017年8月28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黄乾根

清算组成员:李似健 黄祖标

联系人:黄乾根 电话:13950920888

三明市泉友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21日

吸收合并公告

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桥快马”)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福州易桥嘉信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桥嘉信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易桥快马作为吸收方及存续方将继续存续;易桥嘉信诚公司作为被吸收方,将注销法人资格。易桥嘉信诚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要由易桥快马指定的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分公司承接。

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上述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对业务合同服务主体转移提出异议。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丽娟 联系方式:15060066058

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易桥嘉信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顺昌县星宏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1MA348XX42C)2017年8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谢宏武 联系电话:15059961661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埔上镇口前村部左侧第三幢

福建省顺昌县星宏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沙县瑞德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310626404N)经2017年9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电话;15959821406 联系人; 龚靖

地址;沙县莲花西路169号

沙县瑞德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9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苏征 联系电话:0591—88025268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北路39号1号楼301室

组长:金锋

福州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09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莫静珠宝有限公司2017年09月2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春连 联系电话:18150282279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上塘珠宝城

莆田市莫静珠宝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小组组长:郑春连

2017年9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石井康宁养殖专业合作社2017年09月20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单位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勇宁 联系电话:13860159123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西福村路西23号

南安市石井康宁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清算小组组长:陈勇宁 成员:陈小辉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新东食杂商行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0月27日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L45007073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惠安县新东食杂商行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吓强电动工具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11月2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4600319615,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吓强电动工具店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新东食杂商行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1月25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各壹份,许可证编号为:SP3505211510006861,现声明该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惠安县新东食杂商行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惠源房产中介所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09月1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为:350521600286216,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惠安县惠源房产中介所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南平金伞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南平金伞贸易有限公司;规格:4.0cm;公章编码:3507010030970),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福建南平金伞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林青继小吃店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本,注册号:350403600098211,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林青继小吃店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浩鑫竹制品厂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1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108043,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浩鑫竹制品厂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迷城时尚酒店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981600239812,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迷城时尚酒店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木成林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城厢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4月13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壹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MA347EBE7N,序列号:10015100439573,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木成林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9月19日股东会决议,福州合拾禧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2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859001887 联系人:夏蔓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洋中街道广达路378号广达汇多利专业建材装饰城汇多利2F-463#店面

福州合拾禧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众家食杂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05月0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560007990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众家食杂店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创新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0年01月0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322699031483N,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仙游县创新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平和县香味佳手抓饼加工店不慎遗失由平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08月2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62860010823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平和县香味佳手抓饼加工店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建阳营业部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07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MA34A16A3G,现声明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武夷山市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建阳营业部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建阳营业部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29日核发的电子执照壹份,电子执照号:10015100558667,现声明该电子执照作废。

武夷山市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建阳营业部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客家食府土菜馆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月10日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本,注册号:350403600043079,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客家食府土菜馆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缘悦快捷酒店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0月21日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注册号:350782600133544,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缘悦快捷酒店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大港湾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08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066597153E,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泉州市大港湾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龙华双荣炮店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2月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32260027982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仙游县龙华双荣炮店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龙海市角美兴达贸易公司医药第二门市部不慎遗失由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台商投资区分局于2014年12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681100024137,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龙海市角美兴达贸易公司医药第二门市部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星月洁具商行不慎遗失由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12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783600058081,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星月洁具商行

2017年9月21日

公司分立公告

经2017年9月14日股东决定,福州数码视讯智能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福州数码视讯智能卡有限公司和福州数码视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分立后的福州数码视讯智能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300万元,福州数码视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700万元。原福州数码视讯智能卡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福州数码视讯智能卡有限公司、福州数码视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注:福州数码视讯智能卡有限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福州数码视讯智能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福建西雅图置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240007713,现声明作废。

福建西雅图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建瓯鑫达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5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MA2XR0LH0N,现声明作废。

建瓯鑫达物流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优品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9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淑琼 联系电话:18666279998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篁山村店头303号

莆田市优品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淑琼

2017年9月21日

叶林建、张其勇:

原告张元发与被告叶林建、张其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叶林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偿还借款6万元,并承担自2016年5月2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叶林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三、驳回张元发对张其勇的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黄金辉、黄加倍:

原告张元发与被告黄金辉、黄加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9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黄金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偿还借款5万元,并承担自2016年5月2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黄金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三、黄加倍对上述第一、二项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杨孝兵、蒋珍连、罗文波:

原告张元发与被告杨孝兵、蒋珍连、罗文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9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杨孝兵、蒋珍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偿还借款15万元,并承担自2015年10月8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杨孝兵、蒋珍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三、罗文波对上述第一、二项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林叶英:

原告张元发与被告林叶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9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林叶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偿还借款8万元,并承担自2016年5月27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林叶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黄建琰、陈莹如、魏丽梅:

原告张元发与被告黄建琰、陈莹如、魏丽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黄建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偿还借款8万元,并承担自2016年5月2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黄建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三、陈莹如、魏丽梅对上述第一、二项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冰星、赵梅英、蔡志杰:

原告张元发与被告陈冰星、赵梅英、蔡志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9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陈冰星、赵梅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偿还借款12万元,并承担自2016年6月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陈冰星、赵梅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三、蔡志杰对上述第一、二项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郑敏敏、王吓兰、郑尧:

原告张元发与被告郑敏敏、王吓兰、郑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郑敏敏、王吓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偿还借款15万元,并承担自2016年5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郑敏敏、王吓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三、郑尧对上述第一、二项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林正宝、林娇连、陈进金:

原告张元发与被告林正宝、林娇连、陈进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林正宝、林娇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偿还借款12万元,并承担自2016年5月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林正宝、林娇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三、陈进金对上述第一、二项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林伟、林涛:

原告张元发与被告林伟、林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12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林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偿还借款30万元,并承担自2016年5月1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林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支付律师代理费4000元;三、林涛对上述第一、二项的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林伟、林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元发支付保全申请费2320元。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王桂兰:

本院受理原告郭灿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40万元,并自2016年12月25日起起分别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止利息为1.12万元);2.被告吴德明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郑国庆、黄玉者:

本院受理原告郑荣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5民初287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郑国庆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郑荣华借款1300000元,并自2014年10月3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自2015年4月2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本金3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驳回郑荣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660元,由郑国庆负担2336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郑国庆、黄玉者:

本院受理原告徐光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5民初287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郑国庆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徐光辉借款1000000元,并分别自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0月1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本金5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徐光辉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090元,由徐光辉负担1710元,由郑国庆负担1938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存礼:

本院受理原告陈国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5民初213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被告陈存礼支付给原告陈国成家具价款450000元及该款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其中225000元自2017年1月1日起计息,另225000元自2017年1月28日起计息,至还清欠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郑国庆、黄玉者:

本院受理原告张清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12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郑国庆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张清风借款100万元并自2014年12月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张清风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吴志海、吴碧琼、陈莲珍、陈开新、张国宝:

本院受理原告林维远与被告吴志海、吴碧琼、陈莲珍、陈开新、张国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5民初343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赵金行:

本院受理原告李亚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1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赵金行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李亚桂欠款14.7万元,并自2017年3月1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蔡文松: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赖志鹏: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沈艺勇: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明升:

本院受理原告李志恒与被告陈明升、范春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陈明升、范春丽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20万元、利息82万元,合计202万元,并以借款本金1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1日起按月利率2%标准继续支付利息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时止,以借款本金2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7日起按年利率6%标准继续支付利息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时止;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由陈明升、范春丽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次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晓云:

本院受理原告吴孝彬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376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8日上午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许泓波、林六二、郑元权:

本院受理案号(2017)闽0481民初3267号案件,原告林传增诉许泓波、林六二、郑元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杨雄辉、廖桂秋:

本院受理案号(2017)闽0481民初3736号案件,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诉杨雄辉、廖桂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文飞、李秀玉、林小猛、王庆超、蒋淑钦、陈建生、潘玉清:

本会受理申请人长乐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09、114、119、120、121、124、126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榕仲裁字第297、298、276、277、278、279、28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召回公告

本公司生产的500g果树园野菊花蜂蜜,批次20170704和500g静蜜斋枇杷蜜润,批次20170225,因细菌总数不合格,现实施召回,电话0591-83592329。

福州春源食品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

2017年9月21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格美时尚家居用品坊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2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226566,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格美时尚家居用品坊

2017年9月21日

李静(女,1974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38号金钻公寓3座1701单元,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402285928。)李书琼(男,1969年5月17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湖南镇仙富村仙东94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6905175910。):

本院受理原告林月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2民初3892号、(2017)闽0182民初3893号、(2017)闽0182民初3911号、(2017)闽0182民初3912号、(2017)闽0182民初39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碧香、武夷山市春绿茶业有限公司、王萱、景纪新、徐巧兰、景怀成:

本院受理原告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麻沙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836号。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陈碧香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00元及其利息;2.被告武夷山市春绿茶业有限公司、王萱承担抵押责任,原告对被告设定抵押的抵押物以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3.被告景纪新、徐巧兰、景怀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王锋、王娜:

本院受理原告冯奇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198号。原告诉请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1520000元及其利息。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民事裁定书(转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梁斌、叶晶:

本院受理原告南平市建阳区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梁斌、叶晶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888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梁斌、叶晶共同返还原告为其代垫偿付银行的贷款本息共计21689.23元及代垫资金占用费367.71元(参照年利率6%,暂从2017年1月18日算至2017年6月18日,此后仍应承担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朱林江、李家财:

本院受理原告李隆星诉被告朱林江、李家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482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朱林江偿还借款100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李家财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判决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游杰: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兴辉与被执行人游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7)闽0703执4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游杰所有的闽HCE110号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并依法委托福建名实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闽名实资评报字(2017)第009号资产估价报告书(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88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攀宇、肖李林、沈雪仙、沈龙、黄世、沈明中、沈良杰:

本院受理原告魏友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7)闽0922民初32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王贻颂、郑娜、王贻波:

本院受理原告陈祖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周小彬: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少年庭领取(2017)闽0922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裁判主要内容:一、准予林建华与周小彬离婚;二、婚生子周龙杰由周小彬负责抚养。林建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周龙杰十八周岁止。)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黄华瑞:

本院受理原告方碧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22民初705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瑾、陈志丹、苏明洋:

本院受理原告邱小华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22民初1824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胡廷梁:

本院受理原告李美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22民初1245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王世其、黄招桃: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与被告王世其、黄招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23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姜微:

本院受理原告余友群与被告姜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刘长文:本院受理原告罗源县百嘉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长文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寇爱明、廖保发:

本院受理原告黄瑜诉被告寇爱明、廖保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案件监督回访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夏云化、福鼎市祥云茶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爱莲诉被告夏云化、福鼎市祥云茶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案件监督回访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石维云:

本院受理的原告游细平与被告石维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时在本院白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朱国童、郑美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阮克华与被告朱国童、郑美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11时在本院白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高勉、福鼎市德诚经贸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高勉、福鼎市德诚经贸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杨文鼎、福鼎市白琳沿州石材厂、杨承德、杨仁磊:

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杨文鼎、福鼎市白琳沿州石材厂、杨承德、杨仁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6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高建兴:

本院受理原告郑秋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陈风棋、游丽容:

本院受理原告吴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张智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被告张智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9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郑赛芳、李杨誉、李兰妹、李志鸿、李欣烨:

本院受理原告林荣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6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郑小惠、蔡能均: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晋安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小惠、蔡能均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闽0111民初2958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翁瑞官、何碧玉(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坑边村南山147号):

本院受理原告林学宁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货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17年12月6日9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林晓晶(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北楼村西楼360号)、谢海娟(福建省福清市音西融西路264号阳光锦城5座204室):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磊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17年12月6日10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林伟(原住福建省平潭县敖东镇建新村东限洋61-1号):

本院受理原告翁兆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本院决定于2018年3月5日9时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

林丽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林丽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