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检察机关发挥职能助企业守法经营
惩之以严法 扶之以正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9日讯 鞋业是莆田的传统优势产业,近年来,一些企业受利益的诱惑,铤而走险,把生产精力转向低成本、高利润的高仿鞋,出现了许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鞋商,这既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又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 为引导企业走合法的生产经营道路,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莆田市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督促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并严厉惩治不法行为。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90人,起诉1761人,着力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严厉打击 遏制企业走“歪路” “他卖了很多假鞋,还无证经营,被查了也就那样,是不是有人在暗中保护?”日前,莆田市检察院结合群众的反映意见,对工商行政部门查处案件的文书及材料、证据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部门查获的涉案人员游某智所标有某著名注册商标的侵权运动鞋294双,经价格鉴定在23万元左右,达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应该立案侦查。 发现问题当天,检察院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随后,工商部门向侦查机关移送此案。经公安机关调查案情后,当天就对“游某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立案侦查。 数据显示,仅2015年,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就依法起诉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行为23件26人,涉案额达3496.9万元。 “我们一方面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行为,遏制企业走法律‘歪路’,另一方面也坚决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借监管之机,索贿受贿、套取资金、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莆田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说,为此,近年来,莆田市检察院不断深化商业贿赂治理,严肃查处利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投资环境的职务犯罪,五年来共立案查办此类案件123件169人,依法保障经济的健康发展。 预防在先 避免企业走“弯路” 去年9月,莆田市检察机关干警发现某企业在投标时伪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涉嫌伪造、变造公文和伪造印章等犯罪行为,莆田市检察院立即把该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在第一道关口进行预防,决不能让这种有行贿记录的企业来搅乱市场秩序。”承办该案的检察干警说。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让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需在惩治犯罪行为的基础上,进行有效引导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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