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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检察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有作为

2017-10-10 08:38: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碧海银滩擦亮“窗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0日讯   2014年11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到平潭考察时强调指出,“平潭综合实验区是闽台合作的窗口,是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旅游是平潭最大资源,一定要好好保护,建设国际旅游岛”。

几年时间过去,循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重托,实验区建设蹄疾步稳,创造性推进开放开发,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身临其境,平潭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检察工作与区域发展良性互动。

推进内部整合

迅速适应“三区”叠加

平潭是全国唯一的“实验区+自贸区+国际旅游岛”三区叠加的综合实验区,实验区探索两岸合作和对外开放新模式,为检察机构改革创新和检察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历史机遇。2016年6月实验区检察院刚刚成立,随即启动“改革创新年”活动,部署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机构改革,积极适应“三区”叠加融合推进带来的发展变化。

“实验区检察院要迅速适应‘三区’叠加的形势要求,定位设区市检察院谋划和开展工作,只有改革创新一条路!”谈起实验区检察工作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航感触颇深,“我们启动2017年‘改革创新年’主题年活动,引导全院干警根植改革创新意识,各职能部门探索‘一科室、一创新、一亮点、一品牌’,积极锻造涉台、自贸和生态检察等特色品牌。”

然而,干事创业首要在“人”,如何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合理配备使用人员是平潭检察工作面临的瓶颈问题。在加强沟通理顺区、县检察架构的同时,实验区检察院立足业务规模小、人员指挥灵活、职能机构整合方便等自身实际特点,研究制定内部整合改革方案,单设生态资源检察部,增设涉台检察部、自贸检察部,为特色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改革中,明确涉台检察部门统一办理涉台案件、协调涉台事宜、研究涉台规范;自贸检察部门统一办理自贸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对贸易区内案件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对自贸区依法行政实施检察监督。

据悉,涉台检察部和自贸检察部的设立,较好解决了涉台、自贸检察工作专业性问题,本身就是检察机关内部整合改革的一项创举!

涉台自贸深度交融

服务开放发展

“服务中心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政治使命和职责使然,实验区和自贸区建设的重要目标都是要打造两岸共同家园,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实验区和自贸区建设,必须紧紧抓住涉台核心元素,精准服务台商台胞。”李航指出,“提供法律指南只是服务台商台胞的基础性工程,更为关键的是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奠基为两岸共同家园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近年来,平潭检察机关通过“青年论坛”“学术沙龙”等多种形式,举办“实验区发展规划与检察职能发挥”“自贸区检察角色定位”等多次主题研讨,深入研讨实验区和自贸区建设中的检察作为,全面征集意见建议,提出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为深化两岸合作交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基本思路。据此,修订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的意见》《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台企台商的十条意见》等相关文件;制定落实《关于全面服务和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的工作意见》,提出8项17条服务意见,为服务加快推进平潭开放开发、打造两岸共同家园提供具体指导。

据了解,平潭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精准服务,很早就建立了“平潭检察院台胞服务”微信群,由专人管理、实时关注。该微信群在为台商台企共享资讯、提出诉求及自贸检察室调整服务策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检察机关高效便捷,热心服务,不仅给我们带来商机和优惠政策,还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两岸同胞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一位台湾企业家真切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