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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法院频频出招破解“执行难”

2017-10-12 08:20: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重拳狠招治“老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2日讯    虚假诉讼、虚假仲裁,制造资不抵债的表象;假离婚、假合同转移财产……长期以来,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严重妨碍了法院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后,松溪法院乘势而上,创新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日前,松溪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积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2016年以来,松溪县法院顶住不动产变现难、群体性执行案件增多等压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共执结案件1058件,执结率78.37%,标的4.9亿元。

打击持续化

以威慑力促执行

“被执行人季某在松溪县祖墩乡溪畔村参加村级换届选举,你们快来!”接到举报电话后,松溪法院干警15分钟不到,就火速赶到现场,对季某实施控制。经协调,季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原来,被执行人季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前方路边行走的叶某发生碰撞,造成叶某受伤,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季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松溪法院判决季某赔偿叶某各项经济损失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季某拒不履行义务并失联。松溪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并到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查询,均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长期以来,“老赖”难治,根源之一在查人找物上。吴积标告诉记者,去年以来,松溪法院建立健全机制,解决案件执行中查人找物、旧案积存、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困难,推动了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解决执行难,兑现裁判文书确定的权益,还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协调指挥各执行小组快速反应,在需要其他干警协助时,便于及时调配力量迅速出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院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游洪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清理执行积案,集中清理四大类1541件旧存积案。

啃下硬骨头

维护公平与正义

近日,松溪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松溪法院依法判处涉嫌犯蔡某、严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原来,被告人蔡某以其经营活动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松溪县民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万元,双方并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期限一年。被告人严某作为蔡某的配偶向该公司提交书面的家庭成员共同还款确认书,承诺承担共同的还款责任。借款期限届满后,因两被告人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民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因蔡某、严某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期限自动履行还款义务,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是一起典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该院执行员周统翰告诉记者,两位被执行人私自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其行为不仅影响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干扰了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程序,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且系共同犯罪。

法院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拍卖时,有的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避,对法院的公告置若罔闻;有的拒不腾退,或者故意让老人长期居住在房屋,使得财产难以变现。周统翰介绍说,行动中,执行干警使用统一配发的执法记录仪,采取封锁现场、扣押物品等强有力的措施,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协助义务人难求”的现象。

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松溪法院共司法拘留14人次,移送追究涉执犯罪1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