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法院两年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317件
2017-10-13 08:53: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3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实施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相对集中管辖两周年来,集美法院积极构建行政审判“四驱”工作模式,通过“多元化解、明法析理、便民利民、良性互动”四轮驱动,更好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两年来,集美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17件。 两年来,集美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在庭前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通知机关负责人及时到庭参加诉讼。两年来,在集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已达99人次,出庭应诉率达到52.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呈常态化。 值得一提的是,集美法院积极搭建原被告双方的沟通交流平台,自收立案环节即启动协调化解工作,减少各方诉累。两年来,在集美法院积极推动下,共有102件案件促成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率达45%。 据悉,自2015年9月21日起,我省实施部分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相对集中管辖机制,集美法院被确定为厦门市两个基层集中管辖法院之一,集中管辖原属湖里区法院、海沧区法院、同安区法院、翔安区法院及思明区法院(原属于集美区法院管辖以及市直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除外,由思明区人民法院管辖)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记者 王滢 实习生 张文洋 通讯员 集法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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