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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与省企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

2017-10-14 08:56: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4日讯  昨日,省高院与省企联联合发布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情况,同时发布《关于建立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以此进一步推进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优化我省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

指导意见明确,全省法院和省市县企业与企联要按照“优化延伸、联合融合、规范精细、专业职业”的要求,健全完善诉求、调解、仲裁、判决和执行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其实有效化解企业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强法院驻企联巡回法庭建设。对具有典型意义或适合在巡回法庭开庭的案件,法院可以选择在巡回法庭开庭,并由企联邀请企业家及相关人员旁听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同时要建立联络员制度,确定具体联络员,专门负责案件委派、委托、邀请企业与企联人民调解员会调解和巡回审判事宜,妥善化解企业间的矛盾纠纷。

据了解,近年来,针对涉企业纠纷案件激增的情况,我省法院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并取得新发展、新进步,先后与17 家部门、行业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去年4 月,省高院与省企联共同建立了福建法院和企联诉调对接机制,成立诉调对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在各级企联设立巡回法庭、调解工作室、法官工作室等。

(记者  张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