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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

2017-10-16 09:11: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更多“无袍法官”走进法庭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4日讯   闽西被誉为“共和国法治摇篮”,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5年被确定为我省唯一进行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中院以来,立足老区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尝试,闯出了陪审制改革的新路子。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督察组到龙岩督察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认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严密、保障有力,有创新、有成效,试点工作效果明显。

“双轨”选任:确保选任全覆盖

“我是出于一种好奇心填写的那份申请表,很荣幸被选为人民陪审员,也感到责任重大。”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选为第一批专业人民陪审员的卢明生介绍说。

该院在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之初,建立普通人民陪审员“海选”产生、专业人民陪审员“定向”产生的“双轨”选任模式,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既体现选任的普遍性,又保障类型纠纷专业需求。其中,该院通过分类的方法随机抽取,根据审判业务需要,分会计、审计、建设工程、医疗、农林等类,从政府专家库中依大类随机筛选出36名专业人民陪审员人选。业务部门审理案件需要某类专业陪审员时,可依类随机抽选。

2015年11月,龙岩市中院就福建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与陈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随机抽选出的专业人民陪审员,就设计附图是否享有著作权参加了审理和合议,为依法裁判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持。“随机抽取分为当事人抽选和电脑随机派员两种方式,提升随机派员的公正性。”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人张寿安说道。

“双项”突进:拓宽陪审新领域

在改革试点中,龙岩市中院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对“事实审”和“法律审”作出了原则性区分,即在合议阶段,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人民陪审员只要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发挥民间智慧进行事实认定;涉及解决诉讼程序性问题和法律问题时,由合议庭法官评议决定。

今年以来,龙岩市两级法院积极稳妥地做好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延长期限工作。龙岩市中院拓展“陪”的范围,探索将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扩大至所有一审案件、刑事抗诉(对事实部分)、执行案件、行政二审案件,对事实有争议的民事二审、减刑假释案件等。

“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旨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拓展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能、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此次选取3件职务犯罪和1件金融诈骗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把以往在‘高墙之内’开展的减刑、假释庭审放到‘高墙之外’,就是要把这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龙岩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童大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