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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达的“铁饭碗”能端稳吗?

2017-10-16 10:38: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水浒传》中的鲁达是渭州经略府的提辖,即主管本区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的尉级军官,相当于政法系统副科级公务员。他在第三回《史大郎夜走华阴县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里闪亮登场,就给人以武功高强、豪爽仗义、扶贫济困的好印象。然而不到一章回的短短两天时间,就因“打抱不平”弄出人命而成了在逃犯,丢了铁饭碗,似乎有点儿突兀和惋惜。但就其性格和平素作派,其实,这铁饭碗,迟早是要丢的。

其一是吃白食。鲁达与史进第一次见面,是在渭州城内路口的一个茶坊里,经茶博士介绍相识。互相奉承几句后,鲁达就提出去喝酒,并对茶博士说:“茶钱洒家自还你。”茶博士应道:“提辖但吃不妨,只顾去。”接着他与史进又约上李忠,来到州桥下的潘家酒楼要了一桌丰盛的酒菜,“说些闲话,较量些枪法”。席散时,鲁达下楼叫道:“主人家,酒钱洒家明日送来还你。”主人家连声应道:“提辖自顾去,但吃不妨,只怕提辖不来赊。”从茶博士和主人家的话里话外,我们可以判定在渭州地界鲁达品茗喝酒不付钱已成惯例,事实也说明鲁达至死都还挂着这两笔账。

其二是扰乱公共秩序。李忠在渭州街头一空地摆摊设点卖狗皮膏药以养家活口,鲁达听说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父”,便要他“去吃三杯”。李忠借故推辞时,“鲁达焦躁,把那看的人,一推一交,便骂道:‘不去的,洒家便打。’众人见是鲁提辖,一哄都走了。”试想,在闹市街头,一人舞枪弄棒贩卖膏药,一群看客围观喝采,秩序本就有点乱,可经鲁提辖这么动手,以致众人“一哄都走了”,显然秩序大乱,势必造成交通堵塞及踩踏事件。放在现在,鲁达这一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之扰乱公共秩序,理应受到行政处罚。再从“众人见是鲁提辖,一哄都走了”的字里行间,我们也不难看出,鲁达有着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恃强凌弱随意打骂群众的“流氓作风”和“地痞积习”。

其三是非法拘禁。鲁达的“仗义”不是一时盲目冲动而是通过充分考量的,首先向他诉求的是“虽无十分的容貌,也有些动人的颜色”的“十八九岁的妇人”。其次即将面对的对手是他熟识的没有社会地位的他吃得动的“杀猪的腌臜泼才”,是否真会出手“拳打”似乎是个未知数。因为鲁达在以后的经历中有过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的战绩。而且,他对阻拦金翠莲逃离的店小二,“揸开五指,去那小二脸上只一掌,打得那店小二口中吐血;再复一拳,打下当门两个牙齿……(鲁达)且向店里掇条凳子,坐了两个时辰。约莫金公去远了,方才起身。”这一节,我们知道鲁达非法拘禁店主和店小二达四个小时之久,且使用暴力致店小二伤残,在法理上属于非法拘禁的转化犯,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其四是刑讯逼供。鲁达在潘家酒楼上听了金翠莲的一面之词,就先入为主地擅自认定郑屠是个该死的恶徒,且违反办案程序规定独自一人来到状元桥,矫传上司命令,有意刁难郑屠,在问案之前,先一顿拳脚,致使郑屠当场死亡。传统定论,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除暴安良,其实不然,郑屠并不是什么黑恶势力,他不过是“投托着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他不过因贪色而包养了金翠莲,引起家庭纠纷,属内部矛盾,可鲁达却大包大揽地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结果闹出人命而亡命天涯,真可谓是多管闲事自惹祸端。

说到底,鲁达没文化,没文凭,是如何混进“公务员”队伍的,不得而知。据李泉为新校注本《水浒全传》所写的前言中说:“我们完全有理由推断,他(指鲁达)很可能是由行伍步卒升为提辖官的。”可我觉得这个推断值得质疑,因为亦步亦趋上来的人,不至于如此不珍惜这个岗位,但鲁达似乎毫不在意。他以暴力手段解决他人家庭纠纷而致人死命时,很策略地指着受害者的尸首说:“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然后“回到下处,急急卷了些衣服、盘缠、细软、银两……一道烟走了”。把那多少人梦寐以求而不得的提辖官的衔头弃之如敝履。全然不像林冲、杨志等辈一样对“公务员”身份患得患失,终身难以释怀。但鲁达毕竟是个目无法度、屡犯科律的危险分子,他的种种行径既不容于官场更不容于社会,因此也就注定他当不稳“公务员”,丢掉铁饭碗,也不奇怪,所以难怪只剩上梁山当“好汉”一途了。

(陈枯朽  作者单位: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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