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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四有”法官 诠释使命担当

2017-10-17 08:34: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我认为这是廖俊波同志干事创业中始终恪守的原则,体现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使命担当,也是法院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精髓所在。

向廖俊波同志学习,要求法院干警要始终牢记党员身份,牢记公权力姓公的权力属性,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忘初心,不改初心,不带私心,立起精神上的定海神针,清白做人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事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向廖俊波同志学习,要求法院干警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完善和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加强阳光司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向廖俊波同志学习,要求法院干警要拧紧思想“总开关”,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加强纪律意识,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慎始慎独慎微,时刻保持警醒,真正从内心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严守公正廉洁司法的底线。

在我国司法事业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历史时期、关键时期,全体法院干警只要自觉对标廖俊波精神,心存“四有”,胸怀党、国家和人民大局,始终抱有坚定的信念和决心,一定能为我国的司法事业添加浓墨重彩的一笔。

(华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柯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