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逗弄猫咪被咬伤 民警调解促赔偿

2017-10-17 10:38: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近日,女子在小吃店内未经邻座人同意上前逗其小猫玩耍,结果不慎被咬伤,双方发生纠纷。最终,福州市公安局鼓西派出所民警介入调解。

当天,鼓西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西二环北路某沙县小吃店内有人被猫咬伤,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了解,报警人为一名女子,当日她路过该处时感到腹中饥饿,便进小吃店点了一份小笼包。过了一会儿,又一名女子抱着一只白色小猫进入小吃店,随手将小猫放在椅子上,随即电话响起,该女子起身接听电话。坐在邻座的报警人看见小猫长得可爱,便拿起一个包子上前逗小猫玩耍,不料包子拿到小猫面前时,小猫一口咬在了其拇指上,报警人顿时鲜血直流。猫主人闻声回头,见报警人捂着手指叫痛,便责怪她不该逗弄自己的小猫。报警人称自己并没有碰到,要求对方赔偿,双方遂发生争吵。

民警了解经过后,对双方进行劝导,并告知俩人均有过错,一方未尽到妥善看管小猫的义务,另一方有主动逗弄的行为,建议双方冷静协商处理。小吃店老板也称愿意免去俩人的费用。经过耐心劝说,猫主人答应补偿报警人100元人民币作为包扎费用。双方均不愿意提供身份信息。

(李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