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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10月18日公告

2017-10-18 09:30: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10月06日23时45分许,我大队后渚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路段查获一辆运载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15.97吨的厢式货车(车牌为赣C32866)。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局后渚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丰泽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10月18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0月06日13时00分许,我大队后渚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小桥社区西园小桥道碑南区121号一修理厂内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闽AU127G的轻型厢式货车,该厢式货车内有铁制油罐一个,该油罐内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9.06吨。因上述查扣的闽AU127G的轻型厢式货车和该车油罐内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局后渚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丰泽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10月18日

认领公告

2017年8月3日17时50分许,伍堡边防派出所在晋江市英林镇沪厝村沪厝澳口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5艘船舶涉嫌“三无船舶”,现场伍堡边防派出所民警对船舶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扣押涉案船舶。因上述查扣的涉案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8月16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0月14日06时56分许,晋江市公安局东石边防派出所官兵在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许西坑村南天寺旁一空地查获一辆车牌为赣B11710的油罐车,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28.24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及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三明市群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联系人:郑剑鸿 联系电话:13950929997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74幢S4号

三明市群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郑剑鸿 组员:李菊华 钟浩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乐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尹世国 联系电话:13290765008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星村上街新星工业区196号

漳州市乐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尹世国 副组长:张小平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鑫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17年9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文德 联系电话:13328727207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钱隆首府7栋D02号店

漳州市鑫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张文德 副组长:肖鹏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立祥通讯设备有限公司2017年9月3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兴裕 联系电话: 13817577935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金马路

漳州立祥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张兴裕 副组长:季惠娟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平同道号茶业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08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涂赐钦 联系电话:13385900337

联系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北路西侧(天守阳光城)1-8#第6层601室

漳平同道号茶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涂赐钦

2017年10月1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10月17日股东会决议,南安市森重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779958958 联系人:蔡广宽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贵峰村5组6柱8号

南安市森重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东安果蔬专业合作社2017年10月17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叶荣光

清算组成员:叶建华 何安河 黄丽珠 杨凤姬

联系人:叶荣光 联系电话:18605993503

建瓯市东安果蔬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云娣农产品经营部不慎遗失建瓯市国家税务局和建瓯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一本(纳税人识别号:35212319730717654X),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建瓯市云娣农产品经营部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南平市金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慎将盖有企业公章的收款收据NO:0027181、0027182、0027183以及NO:00027186至0027200共18张于2017年3月至8月21日之间不慎丢失,现本公司特此声明作废。

福建省南平市金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本人乐高龙,不慎遗失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月4日核发的大田县乐高龙商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本,注册号:350425600155992,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乐高龙商行

经营者:乐高龙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鼎市贯茗农业专业合作社2017年10月12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温怀鹤 联系电话:18950552567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贯岭镇茗洋村肖温8号

福鼎市贯茗农业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温怀鹤 成员:温怀鹤 温亦棒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金亿龙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7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苏金贵 联系电话:13706933298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棠兴路333号

福安市金亿龙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 长:苏金贵 副组长:李用平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崇武爱儿坊婴儿用品店东岭分店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1月1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52160009573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惠安县崇武爱儿坊婴儿用品店东岭分店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华德汽车用品商行,丢失通用手工发票(三联百元版)25份,发票代码:135071186052,发票号码:04806576-04806600,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华德汽车用品商行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泓森木材经营部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泓森木材经营部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思泉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9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林志泉 成员:林金灿

联系人:林志泉 联系电话:13950578881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城东路下道尾长兴城A区7幢103、104

宁德市思泉酒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秀屿区白胡子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吴琴琴 联系电话:18760555110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大象村官兜76号-1

莆田市秀屿区白胡子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吴琴琴 成员:林麟高、詹贞贞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林晓峰不慎遗失福建世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经营质量保证金票据,票据号0008762,金额10000元,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林晓峰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林晓峰不慎遗失福建世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装修押金票据,票据号0008763,金额5000元,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林晓峰

2017年10月1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10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上杭县泰鑫建材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人:钟荣华 联系电话:13599644869

上杭县泰鑫建材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建建平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10018146801,帐号:35001610007052560248,法人:陈建平,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现声明作废。

福建建平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莆田市创富房产代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莆田市创富房产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州开发区金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350100784536742)遗失通用机打发票6份,发票代码:135011170041,号码:13814446-13814451,现声明作废。

福州开发区金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下浒恒通通讯器材经营部不慎遗失由中国人民银行霞浦县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壹份,核准号为:J4033000770401,现声明该开户许可证作废。

霞浦县下浒恒通通讯器材经营部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温心茶叶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温心茶叶店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建星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慎遗失2015年7月7日由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5M0000EY3XC,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312754,现声明作废。

福建星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美加伶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8月22日的投资者决定,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WU CHIN SEN 联系电话:17720773126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38号天元花园10#楼一层10号高铺

福州美加伶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WU CHIN SEN

成员:WU CHIN SEN、CHEW HSIANG LING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泰宁县保国机制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9M0000GXQ7Y)于 2017年10月1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程阳国 联系电话:15972967629

地址:泰宁县朱口镇王公桥工业园区

福建省泰宁县保国机制炭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程阳国

2017年10月18日

王德金、陈冬梅:

本院受理原告林清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4民初4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吴清山、龚真英:

本院受理原告吴奇明诉你们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吴奇明起诉你们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5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蔡元华:

本院受理原告梁国伟诉蔡清华、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郑成功、陈丽仙:

本院受理原告郑圣户与你们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郑成功、陈丽仙共同归还货款60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3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福建莆田腾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鹏飞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莆田腾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闽0304民初4101号),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李永忠偿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89379.72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17年8月17日分别为53331.68元、8000元,自2017年8月17日至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违约金按是低还款额的未还部分的5%计算实际还清之日);2、被告李永忠承担原告因追索所支出的律师费3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整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黄丽琴:

本院受理原告陈光华与被告姚智敏、刘志强、黄丽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黄丽琴:

本院受理原告陈光华与被告姚智敏、黄丽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刘德成、蔡丽芬:

本院受理原告朱棋宇与被告刘德成、蔡丽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林凌、李紫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与被告林凌、李紫英银行卡纠纷一案,案号(2017)闽0302民初272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3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莆田市华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蔡福兴: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三江达信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莆田市华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蔡福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2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莆田市华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莆田市三江达信贸易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70000元及该款自2015年1月16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被告莆田市华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莆田市三江达信贸易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700000元及该款自2017年1月9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三、被告蔡福兴对上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许文英:

本院受理原告李回生与被告王富铨、许文英、罗日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4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办案组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吴启梅、聂报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吴启梅、聂报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7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交通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余亮亮:

本院受理原告王金花、王蕊、王健豪与被告余亮亮、南昌安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22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交通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苏衍池、福建强荣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兴化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352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原告起诉要求你们赔偿车辆维修费972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闽航结字第010704831结婚证一本,持证人林燕芳,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2017年10月18日

刘良芳: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阿福石材商贸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21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罗明安、罗银兰:

本院受理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罗明安、罗银兰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申请人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2016)闽0481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闽0481执2264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委托三明燕江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永安市燕江南路56号0606室房产进行评估,已作出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林长汀、颜珍华、钟顺本:

本院受理原告钟育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81民初字第2148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魏初箱、卢和顺:

本院受理原告陈洪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81民初字第2326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郑容钦、林宗锦:

本院受理原告陈黎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陈金连:

本院受理原告郑叶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7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陈金连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郑叶庭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8月30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陈金连已经支付的利息600元应予以折抵。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0元和公告费720元,由陈金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林喜望、曾海英:

本院受理原告潘玉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64万元本金及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王剑飞,男,1977年5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82197705247110,住长乐市梅花镇梅南村八一八中路78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长民初字第13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2日

罗兴建:

本院受理原告陈天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40000元,并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3民初1094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罗兴建:

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5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3民初1108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罗兴建:

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222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3民初1109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官斌:

本院受理原告蒋春娟与被告官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官斌归还借款本金70000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3年9月2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状、证据复印件及转普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出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袁河应乌、郑秀清:

本院受理原告黄南海与被告袁河应乌、郑秀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黄南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袁河应乌、郑秀清偿还借款本金42000元,并按年利率6.5%支付自2014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0日止的利息819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遗失声明

结婚证字J350182-2014-002377号结婚证一本,持证人叶海燕,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2017年10月18日

徐光辉:

本院受理原告徐月英与被告徐光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徐月英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徐光辉偿还借款本金533000元及利息16096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林维华、彭丽:

本院受理原告李秀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3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张淑英:

本院受理原告林冬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张梓旺、罗德琼:

本院审理原告福建省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11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彭孝光、刘秀娣:

本院审理原告福建省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1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张其宝、郑隆清、林兴界、许德银:

本院受理原告刘万世与被告张其宝、郑隆清、林兴界、许德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吴凤姬:

本院审理原告福建省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林清峰、杨岩花、卓观穗、林永斌、林永和、霞浦县东航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诉林清峰、杨岩花、卓观穗、林永斌、林永和、霞浦县东航工贸有限公司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1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许洪雄、陈苏宝、林永斌、林永和、霞浦县东航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诉许洪雄、陈苏宝、林永斌、林永和、霞浦县东航工贸有限公司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11民初1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福建健豪印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玖文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健豪印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翁训琼、高金云、翁祖清、王爱萍: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胜分理处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8民初428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郑文耀、余丽涵:

本院受理原告林明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12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李贤忠:

本院受理原告郑陈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汪聿新、林秋琳、郑榆、林志铭:

本院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诉你汪聿新、林秋琳、郑榆、林志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黄身淼:

本院受理原告林孔胜与被告黄身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6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阮自亮:

本院受理原告邓顺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闽0123民初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余根聘、刘春英:

本院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1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黄禄标:

本院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1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林喜望、曾海英:

本院受理原告林玉山诉你们、吕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吕明华不服(2017)闽0305民初1228号判决,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上诉状副本及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福建华品建设有限公司、林锋:

本院受理原告梁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要请求:判令你们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福建华品建设有限公司、林锋:

本院受理原告梁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主要请求:判令你们偿还原告借款15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肖丽华、肖养宋:

本院受理原告谢朝波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李乡权(男,1972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上李村上李南10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202281877):

本院受理蒋燕云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2民初39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王天星(男,1975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真白眉村三房里65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512291851):

本院受理原告郑学榕与被告王天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2民初38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杨劲(男,1971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松滋市水镇水大道3号,公民身份号码:422422197110106511):

本院受理原告李燕松与被告杨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2民初37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陈月婵、陈春凤:

本院受理原告林秀国诉被告陈月婵、陈春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1280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郑慈:

本院受理原告雷益钗诉被告郑慈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16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驳回雷益钗的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苏德才(男,汉族,1979年4月1日出生,原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118号钱隆世家花园,现住地址不详。):

本院对原告郑建卿诉被告苏德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1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郑国莺(女,汉族,1969年12月4日出生,原住福建省长乐市营前镇马头村,现住地址不详。):

本院对原告郑惠娥诉被告郑玉英、郑武、郑国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谢凯、张晓莉:

本院受理原告郑振西诉被告谢凯、张晓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701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平县宏邦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刘禄光

清算组成员:廖洪康

联系人:刘禄光 联系电话:18250369588

武平县宏邦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