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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人民检察院借力公益诉讼护生态保民生

2017-10-20 10:52: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立得起 诉得出 判得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0日讯   “这就是公益诉讼带来的改变。”不久前,站在濉溪河边,望着绿水悠悠、青草茵茵的美景,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夏志坚科长充满感慨。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有没有案源很重要。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伊始,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对内各业务部门之间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的横向配合机制,对外积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与林业、环保、国土等相关行政部门之间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移送办理。

同时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全力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16年以来,该院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件,为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原本,濉溪河畔林立着几十个采砂场,无证无照采砂占用耕地,影响防洪安全。水利局、国土局、交通局等涉及环境保护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各自为政,出现“治水反而水不清”的局面。该院干警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现场取证,厘清相关部门的“管砂”职责后,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职能部门共同治水,赢得群众的点赞。

今年4月26日,该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违法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邀请省检察院、全市两级检察院和建宁县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活动。因办案证据扎实,庭审准备充分,法庭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被告县人防办当庭表示不上诉。在办理这一系列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该院还督促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00余万元,从中查办渎职犯罪案件1件2人。

“公益诉讼案件社会高度关注,在办理案件时我们形成了‘一体化’的办案机制,确保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赢。”提起成功的经验,姚建辉副检察长介绍,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长全程参与,把好案件审查关,并在案件关键环节,沟通和协调相关部门和领导;分管检察长和干警一同参与一线调查取证、亲自出庭支持公诉,为案件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广大检察干警认真对照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周密制定出庭预案,进行多媒体示证,保证庭审效果。

“公益诉讼不是‘挑毛病’而是‘帮大忙’。”该县人大代表聂清华表示,公益诉讼开展过程中,该院及时向县委政府、人大等部门汇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阐明公益诉讼的意义,得到地方党政的重视和理解;同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通过法律手段共同阻止侵害、挽回损失,维护生态资源环境和民生民利,让建宁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曹冬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