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17年11月2日公告

2017-11-02 10:52: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10月26日上午7时许, 我队根据线索在闽侯县青口镇大义村324国道旁一加水点内查获一起涉嫌运输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案, 现场查获闽F95716(闽F5800挂)油罐车一部,现场抓获涉案人员余志华1人,现场共查扣成品油33.25吨(油品待检测)。因上述的成品油原主及油罐车车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逾期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1月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2月26日5时50分至19时0分许,我支队在泉港区海域查获一艘涉嫌“三无”船舶(铁质结构,船身为浅黑色,船长约15.8米,宽约3.2米,深约1.3米,58.8马力,编号:台暂扣1701号),望船主见报后,在登报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船舶有效证件来我队认领,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泉州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3月10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0月7日07时40分许,围头边防派出所在晋江市瓷灶镇大田村万发路一空地处查获一个地下油罐,油罐内储存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38吨,现场未发现可疑人员。因上述查获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1月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0月6日15时30分许,围头边防派出所在晋江市罗山街道永兴路一无名厂房内查获两个地下油罐,油罐内共储存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5.12吨,现场未发现可疑人员。因上述查获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1月2日

陈海英:本院受理原告王青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婚生子女王梓阳、王紫檬由原告抚养, 子女抚养费由原告自行负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潘进杰: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编号为X201500502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附录;2、被告支付解除违约金106023.75元(计算依据:706825×15%=106023.75);3、被告支付原告代垫银行借款本金481833.34元。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黄胜、林花英: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编号为X201500921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附录;2、被告支付解除违约金129758.7元(计算依据:865058×15%=129758.7元);3、被告支付原告代垫银行借款本金592961.35元。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翁雪娇: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编号为X201700029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2、被告支付解除违约金35824.35元(计算依据:238829×15%=35824.35元)。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林巧灵,游克琳:本院受理原告翁彩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 0128民初233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平潭法院自贸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清算公告

德化县恒信通陶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000056A47,于2017年10月31日经股东决定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乐晶,杜真真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杜真真, 联系电话:15106031388,

联系地址:福建省德化县三班镇大兴工业区。

德化县恒信通陶瓷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清算公告

福建群盛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5917424356,于 2017年10月20日 经股东决定终止经营,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吴幼真、曾永生组成。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吴幼真 联系电话:0595-23565268

联系地址:德化县上涌镇下楼坑(群盛办公室)

福建群盛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桥兴工艺品厂(普通合伙)2017年11月1日的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伙企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伙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谢乐桂 清算组成员:华树宝 徐丽娟

联系人:谢乐桂 联系电话:13509531076

建瓯市桥兴工艺品厂(普通合伙)清算组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力马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4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674008586R),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力马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武平县中山卦坑渔村不慎遗失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03月16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35082460018147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联系电话:13559995016 联系人:罗昌德

企业名称:武平县中山卦坑渔村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上京镇陈乘灯家具店不慎遗失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0年4月2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425600051651,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上京镇陈乘灯家具店

经营者:陈乘灯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州幸福亿家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7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0000TQN3J),现声明作废。

福州幸福亿家物流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朋友之家大排档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1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133838),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朋友之家大排档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荷塘月色美食店不慎遗失福建省惠安县国家、地方税务局2014年8月7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证号:35052119730630605501。现声明作废。

惠安县荷塘月色美食店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杰讯光电(福建)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杰讯光电(福建)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更正声明

本报2017年6月21日刊登的泉州市比丽恩大酒店有限公司遗失声明中的“于2003年10月23日核发”应更改为“于2016年12月17日核发”。特此更正声明。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永盛丰农农资经营部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06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784600215437,现声明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永盛丰农农资经营部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建六松建设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松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4MA2XY35N41,现声明作废。

福建六松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企业注销公告

本企业已在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特此公告。

三明亿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住所:泰宁县杉城镇环城路72号供电公司

负责人:林端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9MA2Y0LT54L

注销原因:公司决定撤销

注销后,该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由其设立公司负责。

2017年11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环兴钢材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7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燕青 联系电话: 13599232707

联系地址:南安市梅山镇新兰工业区

南安环兴钢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燕青 成员:郑荣祥

2017年11月02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北市鸿海润冻品经营部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082213),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北市鸿海润冻品经营部

2017年11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绵瑜商贸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6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志庆 联系电话: 15759761060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梅亭村161号

泉州绵瑜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志庆 成员:黄绵瑜

2017年11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南平市蔬菜批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27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汤健生

清算组成员:戴锦清 黄祥全 彭琳琳 陈琳芳 叶慧

联系人:汤健生 联系电话:0599-8860015

福建省南平市蔬菜批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17年11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百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周嫩希 清算组成员:周大希

联系人:周嫩希 联系电话:13055579870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花苑B幢2一C

宁德百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鸿海润冻品经营部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082859),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鸿海润冻品经营部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建警声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8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075048906N,现声明作废。

福建警声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永森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卡号:10015100548219),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永森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建警声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卡号:10015100547378),现声明作废。

福建警声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启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启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更正声明

我公司宁德山鼎农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15日《福建法治报》版面上刊登的一则清算公告,清算公告内 容中有一处“经宁德山鼎农业有限公司2017年3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有误,现更正为“经宁德山鼎农业有 限公司2017年2月2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特此声明。

宁德山鼎农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山霞阳光石材加工厂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7月2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52160003284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惠安县山霞阳光石材加工厂

2017年11月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半岛人家酒楼不慎遗失由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305MA346FEL03,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半岛人家酒楼

2017年11月2日

刘真元、蔡灿华、张杏水:

本院受理上诉人伊梅生与被上诉人陈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刘真元、蔡灿华、张杏水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民初740民事判决书;限刘真元、蔡灿华、张杏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刘真元、蔡灿华、张杏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汤伟华、汤炳梧:

本院受理原告林丽英与被告汤伟华、汤炳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即(2017)闽0629民初2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29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安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王而国: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17]榕仲受字第39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

福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03民初1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林梧钦: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03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温剑海: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03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吴淮斌: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03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盖杰斌、黄丽卿:

本院受理原告纪文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陈敏波、漳州市佳鹏商贸有限公司、漳浦县赤湖镇鑫佳兴家用电器店:

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陈长阳:

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胡宗元、漳浦县绥安镇元添服装店:

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黄丽华、张玉定、黄德金:

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门支行与被告黄丽华、张玉定、黄德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9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黄丽华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门支行借款30万元及自2015年6月2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息;二、张玉定、黄德金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59元,由黄丽华、张玉定、黄德金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郭婵娥、黄金潘、张玉定、黄德金:

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门支行与被告郭婵娥、黄金潘、张玉定、黄德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4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郭婵娥、黄金潘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忠门支行借款30万元及自2015年6月2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息;二、张玉定、黄德金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55元,由郭婵娥、黄金潘、张玉定、黄德金负担。并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41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2016)闽0305民初4166号民事判决书中“郭婵娥”统一补正为“郭嫦娥”。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林敏霞:

本院受理原告沙定其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26民初1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山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陈艺珊:

本院受理原告陈东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26民初1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山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林金应,男,1963年4月2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26196304226313,住长乐市金峰镇前林村旧厝153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林秀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2日

罗兴建:

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才与被告傅招平、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723民初11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王荣才撤回对罗兴建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2日

郭陈云:

本院受理原告应宋浙与被告郭陈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判令:郭陈云归还借款15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状、证据复印件及转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2日

马瑞玲:

原告郑叶林与被告马瑞玲、林国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我院已作出(2017)闽0121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林国辉不服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你去向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林国英:

原告陈秀榕与被告林国英、林永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我院已作出(2016)闽0121民初4559民事判决书,被告林永辉不服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你去向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饶世云:

原告洪建华与被告饶世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1民初1288民事判决书及判决如下:被告饶世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偿还原告洪建华借款100000元及利息。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洪安东、王群敏、李孝文、洪潮、福州东利娱乐城有限公司、洪安旺、王起祥:

本院受理原告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甘蔗信用社与被告洪安东、王群敏、李孝文、洪潮、福州东利娱乐城有限公司、洪安旺、王起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日

林琼琼:

本院受理原告平潭农商银行诉你与李铿、俞宏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8民初417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黄加林:

原告福州玉龙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加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11民初1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周茂晃、张桂华:

本院受理原告王庭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林阿长、林丽丹:

本院受理原告林镇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林阿长、林丽丹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时止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因你们去向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与判决。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林榕:

本院受理原告陈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余则杰、陈丽斯、余守淼:

本院受理陈锋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1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林东、翁灵锋:

本院受理原告鲍建云诉被告卓江贤、邱苏苹、林东、翁灵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1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叶锡先:

本院受理原告陈贤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福州苏菲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西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州苏菲尔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2民初4822号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此案, 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陈鹭飞:

本院受理原告钱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池键:

本院受理原告池容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王志山、王志武、王志溪、王志芳、王志珍、王志妹:

本院受理原告王志成、廖锦云与被告王志山、第三人王志武、王志溪、王志芳、王志珍、王志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宣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及30日内,现定于2018年1月29日8时4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并定于2018年3月29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宣判。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福州市仓山区隆旺石材店:

本委受理王小芳与你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 答辩书,不影响案件的处理。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5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委(仓山区上三路178号二楼)劳动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

林新华、陈玉美、福建省闽侯县光明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对林志诉林新华、陈玉美、福建省闽侯县光明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02民初6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郑国兴,男,1976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玉田镇玉田村瓜园路25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26197611254415:

本院受理原告王芳与被告郑国兴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11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郑国兴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芳生活补贴费3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被告郑国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程友德,男,1979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吴航东关村建设路54号,身份证号码:350126197909115717:

本院受理原告林红梅与被告王美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林红梅申请追加被告程权德为本案的被告,现依法向被告程友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要求依法判令被告林红梅、程友德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27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7年8月2日起开始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暂算至2017年8月10日为1440元);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因催讨本案诉争借款而支付的律师服务费12800元。现将原告上述诉讼请求公告向被告程友德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陈月婵:

本院受理原告王依钗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依钗要求被告你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65000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更正公告

原刊登于福建法治院报2017年9月8日第二版关于被告潘凤钗的公告内容存在遗漏。现变更如下:被告:潘凤钗,女,1974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江田镇石门村旗杆区9号,现具体住址不详。被告:陈孝先,男,1973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江田镇石们村旗杆区9号,现具体住址不详: 我院受理原告陈利海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你们偿还借款本金6048000元和利息2782080元(从2015年8月2日暂计至2017年7月2日计利息2782080元,并持续计算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陈春华:

本院受理林明城与被告陈春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陈春华返还借款本金274343元及利息68005元(其中20万元借款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5年7月7日暂算至起诉之日即2017年9月21日的利息结余为10405元,本金结余为124343元,利息计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其中15万元借款按照月利率1.2%从2015年1月7日暂算至2017年9月7日为57600元,实际计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武夷茗门茶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级部门2017年10月31日董事会决议,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官益超 联系电话:0599-8060557

福建武夷茗门茶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惠安县闽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34659D69)2017年10月3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王志雄 联系电话:13331372555

联系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洋坑村洋坑259号

惠安县闽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王志雄

清算组成员:王志雄、蒋鹏程

2017年11月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10月31日股东会决议,福州鑫源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13860626000 联系人:范朝庆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菏泽新村综合楼底层12#店面

福州鑫源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吉丰雅汇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戊庚 联系电话:13705978827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1#楼24层22办公

福州吉丰雅汇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戊庚

2017年11月2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