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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贵:刑事司法最后关口的守卫者

2017-11-13 09:10: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3日讯  在龙岩市有两座监狱:闽西监狱和龙岩监狱。在监狱的高墙内,活跃着一群法律的忠诚守护者——青草盂检察院驻监检察官,他们依法履行对闽西监狱、龙岩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是大墙内外公平正义的“保护神”,驻闽西监狱检察室主任张学贵便是其中一名驻监检察官。

作为驻监检察官,张学贵每天奔走在其所负责的闽西监狱和龙岩监狱内。他说,自己每天的工作都很普通,不像公诉、反贪等部门的检察官们办大案要案,都是些监所内外的“零零碎碎”,可这些“零零碎碎”,却关系着刑罚执行的合法规范,关系到每个服刑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法律的严肃与公正。

“保外就医”原本是法律规定对部分患有严重疾病的服刑人员准予在监外医治的一种制度,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却试图将其用作逃避法律惩戒的“特权”渠道。也正因为如此,监督保外就医的执行,成了张学贵格外关注的一项工作。

“因服刑人员梁某保外就医的情形消失,刑期未满,决定将梁某收监执行刑罚。”原以为可不用再在监狱服刑的梁某,在张学贵的全程监督下,重新被收监执行刑罚。

梁某系原厦门某发展公司总经理,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6年,于2001年4月送闽西监狱服刑。因在监狱服刑期间改造积极,梁某被减为无期徒刑后又被减为有期徒刑。2011年11月因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被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治疗后,罪犯梁某病情明显好转。青草盂检察院组织联合体检,经法医文证审查认为,罪犯梁某虽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回旋支架置入术后,心律失常等疾病存在,但短期内不致危及生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已消失,符合收监执行条件,于是有了张学贵督促监狱宣告罪犯收监的一幕。

2014年以来,青草盂检察院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收监执行15名罪犯(原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5人)。

2014年,张学贵和同事们在驻监检察中发现,闽西监狱罪犯侯某、刘某在减刑考核期内,存在私藏现金、使用现金、赌博和长期使用他人监内购物卡逃避财产刑执行等严重违规行为,不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

监狱干警陈某却故意隐瞒事实,在分监区刑罚执行研究会上发表了同意提请罪犯侯某、刘某减刑的意见,致使这两名罪犯被“成功”减刑。对此违法犯罪行为,青草盂检察院及时对陈某以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立案侦查,并向法院发出《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撤销对这两名罪犯的减刑裁定。该案是闽西首例撤销减刑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在张学贵和同事们的努力下,驻闽西监狱检察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还是全省唯一一个连续四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他本人也先后获评福建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龙岩市“十佳检察官”等殊荣,真正做到了刑事司法最后关口的守卫。

(肖惠兰 吴永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