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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摆渡

2017-11-16 10:03: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隔着铁窗,老庄和我向他那犯事的外甥谈文学、谈法律,当然也谈理想、谈人生。

这是检察官余晶经手的审查逮捕案件。余晶第一次讯问这位高三男生,被他呛了回来。小男生孤傲地宣称:谈文学,不谈案件!

余晶办案是用心的,她邀请小男生的舅舅老庄,一位知名的老学究,和同事我,一起到看守所,借谈文学之名,让小男生坦白案件,反思罪过,争取宽大。

后来开庭审理,小男生庭上陈述,提到我们对他的那次开导谈话,当庭泪下悔过。时隔十多年,历经岁月劫难,跨越人生当沟壑,不知这位小男生现在何处?估计已经成家立业、开枝散叶,愿他一切安好!

十多年了,余晶又经办了多少刑案?与她一样的检察官们,在无数的案件,众多的犯罪嫌疑人中,是否也如当年的她,不单是办案,更在渡人!不是满脸阶级仇恨地对待办案对象,而是在法、理、情之中,既威严也温暖、用惩戒融关怀,来摆渡每一个歧路的灵魂!

公安是破案的,法院是判案的,检察是何公干?比之公安、法院,检察很难以简单明了的词汇,在人们的常用语汇、习惯理解、普遍认同之中,直抵人心地昭示检察职能所在。

以前,有说检察就是端菜的店小二,警察是大厨,把菜做好了,食客是法官,就着检察店小二传菜来品尝评价。每一份职业都有其应享的尊荣,被调侃成店小二,恐怕检察官是不太接受的。

也许是梁朝伟主演的电影《摆渡人》,也许是英国作家克莱儿的小说《摆渡人》,在忙碌喧嚣、大千纷繁之中,与我寻求一词明示检察职能的琢磨不期而遇——检察好比摆渡:既把刑案从公安摆渡到法院,更将犯罪嫌疑人的心灵,从暗黑的牢笼中,摆渡到大光明的彼岸。

传说,忘川河上有位神秘的摆渡人白夜,手掌朱砂可实现有缘人一个善良的愿望。希腊神话里的摆渡人卡戎,是生与死、轻与重的分辨之神。看来,东西方、人世间、古今来,都祈望有位专司摆渡者,于生死、善恶、轻重之中,甚至是还情与还愿的人生解脱,司好职、摆好渡、遂心愿。

“如果命运是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如果你不幸涉及刑事案件,检察官将是案件与你自身的摆渡人。死生予夺、自由量度,检察官肩负着法律与案件的对适,还无辜者以清白,惩犯罪者以刑罚,甄别轻重、原情溯本,惩治与预防、帮教与挽救,检察官既研究犯罪,也研究罪犯,既办理每一个案件,也摆渡每位涉案人。

当然,“摆渡”一说,显然与破案、判案,不在同等语境。检察职能庄重、规范、标准的官方说法,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徐晖  作者单位:福鼎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