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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执法暖人心

2017-11-16 11:02: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仙游县检察院深入开展侦查监督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6日讯   近年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探索侦查监督职能与促进社会管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努力提升侦监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自2015年以来共批准逮捕1448件1822人,不批准逮捕333件437人,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仙游县检察院与仙游县公安局在龙华派出所召开联席工作会

深挖细节  提升监督实效

“我要举报,我卖的毒品也是从上家那里买来的。”在仙游县看守所的1号讯问室内,今年5月嫌犯李某激动地说道。事情还得回到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公安机关在例行巡查辖区酒店时,查获了进行毒品交易的李某及两名吸毒人员。李某在案发后承认自己贩卖冰毒的事实。随后案件移送仙游县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准逮捕。检察官小陈前去提审李某时,却发生了以上一幕。

随着讯问的不断深入,一个绰号“老头”的贩毒头目浮出水面,经检察官小陈多方核查,李某的举报线索查有实据。考虑到涉案毒品数量较大,主体身份相对明确,仙游县检察院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随后立案侦查,一举抓获林某等人,查清了该团伙数十次贩毒经过,有力打击犯罪团伙嚣张气焰。

这是仙游县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工作打击犯罪的一个缩影。毒品问题作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此,仙游检察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严防、高压威慑态势。2015年以来,仙游县检察院通过细究吸毒人员交代的购毒经过、上家身份的情报信息,针对有侦破价值、摸排意义的案件,进行重点立案监督,从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36条,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4份,公安机关立案24件。

“通过毒品犯罪进行立案监督,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零容忍’打击毒品犯罪,‘全方位’监督不留死角,确保打击准确、有力。”该院侦查监督科陈一南副科长介绍说。

阳光司法  看得见的公正

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的林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决定公开审查,听取各方意见。

犯罪嫌疑人林某是被害人陈某的嫂子,原本关系和睦融洽,却因土地产生纠纷。二人在推搡时,犯罪嫌疑人林某用瓷碗砸伤被害人陈某头部,致其头部受伤,伤情经鉴定为轻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林某主动投案并交代了事情经过,其家人也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

这是典型的亲属间轻伤害案件,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采取公开审查的方式有利于司法透明。于是,仙游检察院由承办检察官主持会议,邀请了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参会人员依次发表看法,参会人员普遍认为,双方属于亲属关系,因偶然因素引起争执,目前双方已经和解,建议检察机关从轻处理,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仙游县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最终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7年以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共先后对5起轻微刑事案件采取公开审查,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公开审查的方式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办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承办检察官佘安全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