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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检察院向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2017-11-17 07:53: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7日讯   日前,永春县检察院向3名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急需救助的刑事被害人林某、胡某、刘某发放救助金2.5万元,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据了解,该院在获悉上述3名刑事被害人的困难后,及时进行审查核实,认为均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条件,遂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向3名刑事被害人共发放2.5万元的救助金,缓解他们家庭经济压力,帮助早日走出困境。

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2013年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第一个成立检察救助基金,及时救助因受刑事伤害致家庭陷入困境,急需救助的贫困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自该救助基金成立以来,该院已向21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金共计7万元。

(黄燕妮)